小区楼栋电梯为居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了便利,可是一旦存在安全隐患,势必对居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威胁。2021年4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期间,南昌高新区接到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路通沁园小区8栋1单元的西侧电梯,上下运行中有非常大的异响,存在安全隐患,请求予以尽快处理。
针对这一信访举报问题,南昌高新区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路通沁园小区8栋1单元的西侧电梯运行时有抖动现象,并且产生较大噪音,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噪音扰民。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需对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专业运营单位应进行维护管理,要求达到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
为此,小区所属社区同沁社区高度重视、马上行动,制定了该问题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一方面,通知物业公司在醒目位置张贴电梯故障的告示,并且暂停电梯运行。另一方面,同沁社区负责人协调物业公司加紧采购相应工具配件,加快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完成。
“以前电梯运行会抖动,安全状况堪忧。电梯修好后,不仅运行安全,而且没有噪音,大家安心舒心地享受上上下下的便利。”租住在沁园小区8栋1单元的吴慈仁说。
“电梯运行安全,事关居民群众安全。对此,我们将做到举一反三、狠抓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主体责任。尤其是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和监控,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等电梯安全运行措施;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日常维保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让居民群众高高兴兴出门、安安全全回家。”南昌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督察执法科负责人胡建东说。
来源 | 南昌日报
洪观新闻记者 黎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