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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夏季高温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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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气温高、强对流天气频繁,极易造成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为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全区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近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联合瑶湖派出所,发现尚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销售为目的在昌东镇长胜村吴村的商店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11箱。最终,公安部门依法对尚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没收全部涉案烟花爆竹。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下一步,将加大与各部门的联动,采用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的形式,加大对涉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全力保障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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