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应急字〔2023〕42号)等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和定级单位公示,确定以下1家企业为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复评企业,现予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附: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一)江西派尼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6-06 访问量: |
根据《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应急字〔2023〕42号)等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和定级单位公示,确定以下1家企业为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复评企业,现予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附: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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