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南昌市应急管理局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法律法规赋予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矿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以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领域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工作,并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参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南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综合科,一科,二科,三科。
编制人数2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9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9人;退休人员小计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447.01万元,比上年增加67.85万元,增长1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8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447.01万元,比上年增加67.85万元,增长17.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8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7.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0万元,比上年增加24.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3.18万元,比上年增加2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7.01万元,较上年增加67.85万元,增长17.9%。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8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7.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0万元,比上年增加24.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3.18万元,比上年增加26.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9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95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运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