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应急局本级是主管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国家、省、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区)、开发区(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驻昌企业总部和市属企业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应急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一是持续推进基层管理机制融合。在安全生产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法律要求,全面推行落实“三包”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划清监管任务、强化防范力度,视情启动“三色”预警,推进“三包”安全监管机制与网格化管理融合,利用“四单”工作法,推动“三包”、“四单”、“网格化”监管落地落实,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抓牢抓实。着力完善“大安全”框架,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公共安全治理目标任务上来,理直气壮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牢节假日期间及重要敏感时段督导检查工作。聚焦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城市运行、自建房排查、危旧房屋改造、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对高危行业帮扶指导,督促各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抓牢企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把握住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三是持续推进重点工作督导考核。制定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持续督促各县区和市安委会十三个专业委员会对各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协调调度,继续抓好督导考核工作,实行月调度月通报,确保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以市安委办名义重点对一些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领域开展调研,探索行之有效的综合监管新思路、新举措,有效防止综合监管领域的安全事故发生。四是持续推进重点企业风险管控。持续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双重预防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并及时更新“一图、一牌、三清单”(“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清单),实施风险公示和分级管控。
(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一是打好森林防灭火主动战。结合各项工程性质和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重点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完成消防应急车辆和扑火机具购置。完成森林扑火队伍业务和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建设和以水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消防支队指挥培训和日常训练、备勤,做到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二是打好抗旱救灾持久战。按照保供到2023年3月底的要求,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在防范极端天气灾害的同时,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抗旱增贮水源。合理用好现有水源,进一步算清水账,科学制定用水计划,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加强信息报送,动态调度江河湖水情、旱情,及时收集、报送抗旱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打好防震减灾防御战。结合南昌实际,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逐步将南昌市打造成有地方特色的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系统梳理健全完善市县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逐步分批次开展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工作,推进我市新时代地震灾害防御基础业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完成地震监测预警及速报平台建设。将大南昌都市圈防震减灾十年规划编制工作列为今明两年南昌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域的“一号工程”。
(三)提升救灾救助能力
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数据,推进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更新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数据,研究推进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为编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做好准备。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机制改革,完善示范单位创建评价标准,适时开展对已创建单位进行“回头看”。认真履行减灾委办事机构职责,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高度重视灾情管理工作,强化报灾力量,明确工作流程,及时、准确、规范统计上报灾情。用心用情做好灾害应对和灾民救助工作。
(四)提升应急指挥能力
推进值班值守规范化、会商研判常态化、重点调度主动化、指挥处置专业化、信息报送标准化、综合保障一体化、舆情应对高效化规范值班调度,将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专业力量与应急值班有机融合,参照省厅“1+3+3”值班基本架构和“日常备勤、预警备战、应急响应”三种值班模式,根据本地应急预案,形成以突出风险和突发事件为重点,集线上线下调度、主动调度、重点调度、闭环调度等于一体的系列调度工作机制。
(五)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一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按照乡镇(街道)“八有”、行政村(社区)“六有”的标准,推动应急办和应急站(点)建设。整合组建“多员合一”的基层综合性网格队伍,建立灾害事故风险普查工作机制和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完善健全风险管控、安全管理等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按照“专兼结合、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整合辖区和企事业单位各类专兼职救援队伍力量,组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提高综合应对能力。二是推进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推动各级各类救援体系完善,探索建立跨区域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根据我市风险实际,严格按照全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工作,联动多地、多部门共同参与,提升部门反应速度、指挥调度协调性和应急预案可操作性。推动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完善培训、比赛、参与救援等体系,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的补充作用。
(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加快“智慧应急”各项重大项目建设,建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智能、协同、安全、高效的应用体系,打造全市统一的应急指挥和监测预警体系,为我市安全发展和应急指挥救援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统筹考虑研究建设模式和方案”的指示,明确“不另起炉灶、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集约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统筹谋划城市生命线和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方案,实现数据全域接入、共享共用,构建城市安全信息化治理新模式。
(七)提升宣传动员能力
围绕发挥全媒体中心作用,推动宣传工作有新的突破。用好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知识、典型案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加强对接,深挖亮点,形成一批有典型、有深度的报道;结合“最美应急人”的评选,发掘一线的榜样人物,并进行重点打造。
(八)提升应急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狠抓优化营商环境的软件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本领,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按照培训考核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考点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持续优化考试管理,建立安全培训考试长效机制,建设专业负责的考务队伍,完善考务制度管理,考场基本保障,实现考试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信息化。
(九)提升队伍建设能力
始终弘扬“忠诚、为民、创新、实干、清廉、奉献”江西应急文化,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工作,重点时期开展节日廉情工作,严格做到节前提醒、节中督查、节后公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应急“铁军”。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内设科室14个,包括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防震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科技和规划财务科、新闻宣传和信息化科、审批服务科。
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实有人数86人,其中:在职人数56人,包括行政人员5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1人;退休人员30人。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实有人数8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6人,包括行政人员5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人;退休人员小计3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应急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880.21万元,比上年增加251.50万元,增长1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应急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1880.21万元,较上年增加251.50万元,增长15.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13.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7.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万元;项目支出26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7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应急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80.21万元,较上年增加251.50万元,增长15.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3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13.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7.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万元;项目支出26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32.82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0.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样式: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地震监测及防御项目:
1)项目概述:做好全市日常地震监测及舆情速报指导,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水平
2)立项依据:《关于机构改革划转涉改单位经费的函》(洪应急函字〔2021〕158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48.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次数(次)4次
地震趋势会商次数2次
质量指标:活动开展县区参与率=100%
地震趋势会商成果转换率=100%
时效指标:宣传活动开展及时率=100%
地震速报预警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地震灾害发生时损失降低
满意度指标:活动参与人员满意度(%)≥95%
2、上传省政府应急办天网图像设备线路租用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上传省政府应急办天网链路正常运作
2)立项依据:《关于将原市政府应急办相关资产和经费移交的抄告》(洪府厅抄字〔2020〕82 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3.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网络专线条数1条
质量指标:专线传输数据丢失率=0%
时效指标:网络专线保障时间=2023年
成本指标:线路租用成本≤3.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信息息传输及时率=100%
满意度指标:专线用户使用满意度(%)≥95%
3、移动应急指挥车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应急特种车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关于将原市政府应急办相关资产和经费移交的抄告》(洪府厅抄字〔2020〕82 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2.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人员聘用数(人)2次
车辆运行保障数量=1辆
质量指标:年底人员考核通过率=100%
车辆出勤故障率≤5%
时效指标:聘用人员时间=2023年
车辆运行保障时间=2023年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数≤48.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应急救援技能提升情况提升
满意度指标:应急救援对象满意度≥95%
4、应急办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市应急办职能工作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关于将原市政府应急办相关资产和经费移交的抄告》(洪府厅抄字〔2020〕82 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应急领域调研次数(次)2条
应急培训数1次
应急管理会议次数2次
质量指标:专题调研成果转化率≥70%
培训合格率=100%
会议成果形成率=100%
时效指标:应急领域调研时间安排半年1次
应急培训时间=2023年
应急管理会议时间=2023年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情况提升
满意度指标:参训人员满意度(%)≥95%
5、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分中心日常运行维护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分中心设备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关于将原市政府应急办相关资产和经费移交的抄告》(洪府厅抄字〔2020〕82 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8.1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系统运维数1套
质量指标:运维系统正常运行率(%)=100%
时效指标:系统故障响应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运维成本≤58.1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信息系统信息丢失率(%)=0%
满意度指标:平台使用人员满意度(%)≥95%
6、编外聘用人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建设的重要性与时效性
2)立项依据:《关于核批新增21名编外人员的复函》(洪府办字〔2022〕148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94.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编外聘用人员数量≤21人
质量指标:聘用人员考核通过率=100%
时效指标:聘用年份=2023年
成本指标:人员经费成本≤4.5万元/人
社会效益指标: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满意度指标:聘用人员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1.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减无变化,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3.35万元,增减无变化,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增减无变化,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减无变化,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