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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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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公安局(县禁燃办)被评为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禁燃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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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南昌市2018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红谷滩会展中心召开。“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市2018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群众代表的决定》(洪综整办字[2018]24号),安义县公安局(县禁燃办)被评为春节期间全市禁燃工作先进单位,胡传岭、陈振文、付志群、刘强、熊筱明等5名同志被授予全市禁燃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县局争得了荣誉。 
    2018年春节期间,在安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安义县公安局(县禁燃办)认真遵照上级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环扣一环地打好了部署仗、禁售仗、宣传仗、巡查仗、查处仗“五场仗”,赢得了“禁燃战”的全面胜利。据统计,全县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4起,行政拘留23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4起,罚款4人;收缴烟花455箱、爆竹2178件;清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6家,关停“禁燃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3家、“禁燃区”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网点5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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