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红山管理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21〕10号)文件精神,制定《安义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安农字〔2021〕92号),我县对全县实际种植水稻面积进行核实登记,全县水稻种植面积为327690.73亩,其中早稻面积98964.59亩,中稻面积144789.55亩,晚稻面积83936.59亩。省厅下达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18万元,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188.227851万元,由此测算出2021年安义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亩18.5元。现将补贴资金606.227851万元从财政在县农发行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到县农业农村局代发账户,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监管服务平台发放到户,并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附件:安义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安义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