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细化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推进直达资金直达基层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高效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建立特殊转移支付的一种创新管理机制,对直达资金实施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细化直达资金就是要求投入方向精准、项目明确、规模可控、绩效明显,保证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直达资金管理范围
2023年我县纳入直达资金的范围共有25项分别是:
(一)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
(三)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
(四)专项转移支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三、直达资金的分配
(一)财政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时,项目名称应与上级财政部门预算指标发文中的有关项目保持一致,在录入指标系统、监控系统时,应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并保持标识始终不变,其中2023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
(二)财政部门在下达地方对应安排资金时,应在指标文件中备注说明,同时在指标系统、监控系统录入环节中的“是否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标签下选择“是”进行标注。
(三)对于资金来源中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级、分项列示,在指标系统、监控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各级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分级、分项自动拆分。对暂时无法按来源区分中央直达资金和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地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将提供按比例拆分辅助功能。
(四)财政部门要在预算指标文件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在直达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的资金,应当同步将资金拨付情况导入监控系统;其他资金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将拨付情况导入监控系统。
四、直达资金的使用
财政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高效使用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和地方对应安排资金,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不得将资金拨付到政府融资平台,不得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要在保障支出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虛列支出、编造合同、超进度拨款等方式违规拉高支出进度。对已经形成的支出,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挂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尤其是涉及到惠企利民资金,必须将发放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具体细化到企业名称及账号、个人名称及账号,逐条数据与集中支付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利于中央、省、市、县及时监控到资金流向和支出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项目库建设。财政各股室要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强财政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能保质保量拨付使用。
(二)加强工作督促。对各股室开展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对资金标识不准确、数据导入不及时不准确、预警信息核实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管理监督。相关股室要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直达资金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办法,系统梳理完善细化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为监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各股室之间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进行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确保安义县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高效运行。
安义县财政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