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安义县吊钟水库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安义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0日期间在新民乡吊钟村、合水村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新民乡吊钟村(吊一组.吊二组、弓访组、沙上组、小坑组)、合水村(南坑组、观坪组、合水组、庙背组、老基组、反树组)。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新民乡吊钟村(吊一组.吊二组、弓访组、沙上组、小坑组)、合水村(南坑组、观坪组、合水组、庙背组、老基组、反树组)十一个村小组。
三、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总面积105.3892公顷,其中:耕地22.7409公顷,林地52.5620公顷,园地2.7739公顷,坑塘水面2.6301公顷,设施农用地1.2972公顷,沟渠2.8955公顷,农村道路2.6631公顷,草地0.2016公顷,建设用地8.6390公顷,未利用地8.9859公顷。(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青苗、林木等情况。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应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至 2023年3月10日。
联系单位: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点:安义县人民路94号502室
联系人员:凌政龙
联系电话:0791-83472112
安义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