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安义县吊钟水库工程项目征收集体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新民乡吊钟村、合水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新民乡吊钟村、合水村幅图。
(二)四至范围:具体拟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见附件)
(三)涉及新民乡吊钟村(吊一组.吊二组、弓访组、沙上组、小坑组)、合水村(南坑组、观坪组、合水组、庙背组、老基组、反树组)十一个村小组(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土地面积:约106公顷(耕地、林地、园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规划用途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本次征收土地拟用于安义县吊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0日,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2、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点:安义县人民路94号502室
联系人员:凌政龙
联系电话:0791-83472112
安义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