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我镇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评议的内容
(一)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
(二)其他需要评议的情况。
二、评议方法
(一)报告执行情况。各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在全体党员参加的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二)组织群众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得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评价。评议小组汇总评议结果,并对领导班子进行反馈。
(三)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有准备的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四)反馈评议情况。将党员群众评议结果及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
三、评议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评议工作在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组织办负责组织。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要有广泛性。
(二)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四季度结合年终总结进行,特殊情况也可组织专项评议。
(三)评议时,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评议小组要于评议结束后五天内向党委提交评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