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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702-0403-2015-00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党政办 生成日期: 2018-05-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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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综合厂:
 春节临近,外出经商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元宵前后群众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剧增,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特此通知如下:
 一、把握节点,强化防火宣传。
 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会布置森林防火工作,林区村小组至少要张贴2条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林区村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凡林区2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冲天炮”;元宵节前后,要倡导文明祭祀,林区内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主要坟山墓地要安排专人待 命。
 二、高度重视,落实防火责任。
 要充分认清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将火源管理责任落实到蹲点干部、村干部和具体的村小组责任人头上,确保所有山场有人管,所有地段有人防。
 三、加强管理,严格野外火源。
 一是加大野外火源巡查,镇成立巡查小组,进入林区村组进行巡逻检查,重点查处违规野外用火和督查防火“三员”到岗到位情况;二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既要落实家属监管,更要落实村组干部值守。
 四、加强值班,做好处置准备。
 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火情调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火情“零报告”制度,镇政府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30前向县防火办(电话:83422245)报告当天火情,无事报平安。春节、元宵节期间,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能离开辖区,不得关闭手机。各村必须要安排村干部值班,每天下午4时前向镇政府报告当日情况(电话:83380001)。镇半专业防火队要高度戒备、集中待命,村级应急扑火队要相对集中到位。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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