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鼎湖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法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高站位推动全镇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1.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鼎湖镇高度重视依法治镇工作,成立了鼎湖镇全面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面依法治镇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依法治镇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镇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依法治镇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镇工作大局,并纳入镇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协调和督办,推动全镇法治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经常性深入部门和村(社区)开展调研督促指导,有力地推动全镇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3.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人员变动,适时调整全面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相互配合、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梳理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推动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善考核制度,开展好党政班子的述职述法活动,推动法治建设述职述法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二)规范行政决策,推进民主法治科学合法
1.规范法律审查制度。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内容和时限、责任,不断规范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决策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需提交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提交班子讨论决策,防止决策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
2.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事项一律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作用。凡涉及重大法律事项,必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为依法决策、行政执法、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决策依法依规、科学正确,不断提升法治社会治理能力。
(三)完善监督体系,形成长效有效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多元监督机制。深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推动各类监督的协调配合,使监督内容及成效清晰明确。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改进工作,防止权力滥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2.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公开发布机构概况、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特别是围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重点民生工程、群众身边“微腐败”、群众反映强烈的“中梗阻”等现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深化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确保各项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时刻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始终做到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养成主动接受监督的好习惯,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提升执法能力,确保严格依法依规执法
1.建立干部学法机制。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年初制定干部学法计划,深入围绕宪法、农村基层自治、民法典、行政执法等重点内容开展学习,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按计划举行学法会议,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参与学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优秀率均达100%。
2.开展执法队伍培训。经常性开展执法人员队伍的培训,实现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切实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3.建立长效考评机制。健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为主的长效考评机制体制,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责任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五)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稳定平安社会
对婚姻家庭、邻里矛盾、民间争执等易引发“民转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矛盾、困难多的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治理,突出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情况常态化收集管控,落实领导挂帅包案调处管理。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坚持抓早、抓小,抓住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逐一建立责任专班,全方位开展疏导教育、协商处置与帮扶救济等,杜绝群体性、敏感性事件发生;对多年积案、历史疑案问题,采取领导包案与部门联动办案等办法措施,逐步化解。一年来通过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成矛盾纠纷调处67起,完成社区矫正11人,推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六)加强法宣教育,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注重领导干部法律学习,由党委书记带头学、深入学、认真学,以上率下。通过开展镇党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鼓励空闲时间阅读文件书籍自学推荐用好学习强国、网络干部学院等线上平台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法治思想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全镇法律明白人有4069人,骨干206人,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完成90%,大幅高于上级要求的50%比例,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并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年共开展执法业务培训4次,受训人次达260人次,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
3.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另一方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将全民普法从执法司法实践延伸到更广阔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行业宣传日等时段和节点,运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手段,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普法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认识还不够深入,习惯于把经济建设当作“硬任务”、“硬指标”,把法治建设当作一时难见成效的“软任务”、“软指标”,对法治建设重视不足,运用法治手段和方法处理问题、解决矛盾、推动方法的意识不是很强。
二是普法宣传全民参与度较低。虽然今年采取了不同宣传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但是群众百姓依然没有达到较高的参与度,在这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是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中始终贯穿法治原则,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推进。
二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规定等,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规范和公正。
三是决策过程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尊重公众参与,加强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四是执法工作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五是积极推进行政监督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是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七是推进考核评估工作,通过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各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
八是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等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2024 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学习培训常态化。加强干部对法治建设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涉及到建房、土地流转、露天焚烧等实际案例说法释法,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法宣力度。通过制作更多的宣传资料、开设更多的宣传讲座等方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通过举办法治知识竞赛等群众百姓更加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激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和兴趣。
三是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落实信访法治化建设要求,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和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有关意见建议
健全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和落实奖惩,特别是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这个法治建设的主体工程和核心任务,设计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实际内容的考核内容,增加法治建设考核权重比例,注重运用法治督察手段,约谈、通报等刚性措施,把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制度优势发挥出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基层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