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
通 知
各村委会、综合场:
根据县林业局批准的我镇木材生产计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下达给你们,请切实做好森林采伐计划管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是我镇全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各村(场)必须按照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分配一览表》,在本月内分解落实到农户(林权所有者),采伐单位木材生产计划不得突破,不得互相挪用、挤占。
二、集体林的采伐计划实行二榜公示,村委会和村小组将采伐计划分配情况在村委会和村小组所在地进行公示。
三、林农申请采伐时,应提交林木采伐申请和林木所有权或林木使用权、林权证书复印件,林木采伐申请表要注明采伐地点、面积,采伐树种、采伐类型、采伐方式、数量等。
四、各村(场)接到林木采伐计划后,应及时逐级分解下去,并把分解情况以文件形式连同表格和二榜公示复印件上报到县林业局备案。
五、按照省林业厅有关文件要求,本次木材生产计划金额落实到林权所有者,镇、村一律不得预(截)留计划指标。
六、未经县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批准采伐,凡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采伐,均属乱砍滥伐。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