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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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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义县购房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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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义县购房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及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内在安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除外)的购房户(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及规模

以套为单位,对建筑面积在90㎡/套以上(含90㎡/套)前300套,每套发放购房补贴款10000元,对建筑面积在90㎡/套以下前200套,每套发放购房补贴款5000元,以上均以办理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信息为准。


三、发放流程及其他

1.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符合活动规定范围内有效签订的商品房合同提交县住房保障中心完成网签备案,同时协助购房户提交购房补贴申请。


2.受理

县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后,办理完成网签备案手续,并依据活动规定进行有效性审核确认。


3.发放

县住房保障中心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活动规定的购房户,将按购房补贴资金标准金额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资金来源

由县财政按照购房消费补贴活动计划,全额预拨购房消费补贴资金400万元至县住房保障中心账户。


5.其他事项

⑴本次活动由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牵头实施,协助各开发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企业积极配合活动顺利开展。


⑵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本次购房消费补贴活动的全程审核、严格把关,杜绝一切擦边球、钻漏洞行为。


⑶在购房消费补贴活动期间,所有享受本次购房消费补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备案,原则上不得办理撤销、退房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撤销的,所获购房消费补贴资金必须足额返还至县住房保障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⑷活动截止后,如有剩余资金,县住房保障中心将所有剩余资金全额返还至县财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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