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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2024-021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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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安义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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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1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昌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2019年4月29日,督察组正式向南昌市反馈了《南昌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020年6月29日至7月18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昌市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2020年10月14日,督察组正式向南昌市反馈了《南昌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整改办”),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调度汇总等工作。并成立监管执法、绿色发展、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污染防治、河湖水库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追责问责、宣传报道等十个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印发了《安义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安义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安义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整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促整改。三是对照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分别建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及时验收销号。

(二)加强整改部署。一是进驻督察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安排部署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现场会、调度会,明确包案县领导,把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落实,使各项整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二是定期通报整改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环委会会议,会上通报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县委党校都把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列为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成立了由3名县委常委任组长的3个督导组,对整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对在整改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对整改不力、工作迟缓、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执纪问责。实行分工负责,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实行月调度制度,各有关部门每月25日前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并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工作纳入全县作风大整治督查行动中,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推进。

(四)提高整改水平。为了使整改工作有效推进,做到精准整改、科学整改。我县先后把机器人查漏、无人机查烟、激光走航车查源等科技手段运用到环境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中,并聘请第三方机构(紫金道和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我县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推进整改工作提供科技手段。

二、整改成效

1.截至2023年2月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6个,需限期整改的1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的4个问题均达时序进度。(具体情况见附件)

2.截至2023年2月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7个,需限期整改的24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的3个问题均达时序进度。(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县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和要求,根据南昌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跟进督导、巩固成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对已销号的整改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问题,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清单化,确保整改事项可量化、可检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结果导向,紧盯问题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落细,确保“整”到点子上,“改”到关键处。把督察整改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契机,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督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省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附件:1.2018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安义县委    安义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2018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序号

问题序号

问题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

完成情况

1

1

部分县(区)未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与要求,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甚至逐级减弱。督察组通过干部谈话及听取工作汇报发现,少数地方党委、政府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甚至认为环保督察只是“一阵风”,存在侥幸心理。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绿色发展观,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2.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3.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损害事件依法依规处理,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

4.完善科学发展等综合考评体系,适当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标的权重,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在评优评先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5.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在各级领导干部“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同步发展”的认识上,进一步拓展视野、提升高度、强化理念。

6.结合本县区实际采取其他有关措施。

1.将保护生态环境相关内容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并通过安义县电视台、安义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宣传。

2.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列入全县主体班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党校主体班干部培训课程。通过开设了专门课程,邀请专家、教授、现场教学等方式,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到党校各层级的干部培训教育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2022年7月4日—7月8日,举办2022“抓落实、强履职”主题学习暨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培训班,组织学员到长埠镇长埠村夏家、东阳镇下马源村开展精品示范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教学,增强学员对乡村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2022年10月9日—11月4日,举办2022年“抓落实、强履职”主题学习暨全县第十一期青年干部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匡丹讲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3.在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考核指标,确定考核等次,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培养的重要依据。

达序时

2

2

2015年以来,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青云谱区、新建区人民政府等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执行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2018至2022年,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报告了安义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1月8日,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了安义县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达序时

3

6

截至2018年11月底,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南昌市问题14个,初步完成整改4个,达到序时进度8个,进展滞后2个,14个问题无一完成销号;交办信访件257件,销号167件,销号率65%。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718件,销号156件,销号率仅为21.7%。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整改24项,基本完成10项,问题整改进度迟缓。

2020年底

1. 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和《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按照“领域牵头、行业把关、属地负责、督查核实”的原则,压实责任,落实整改销号。

2. 2019年底前,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和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80%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信访件销号工作。

3. 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开展整改销号工作,对进展滞后的问题开展督查督办。

4. 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5.开展督查督办,对指导不力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推诿扯皮延误整改工作、整改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截至2020年底,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2个达到序时进度5个;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9件信访件已全部解决,解决率100%。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6个,达到序时进度7个;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共19件已全部解决,解决率100%。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涉及我县问题2个已全部解决,解决率100%。

已完成

4

12

环境保护工作部门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尤其行政编)少、地方环境执法、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环境保护装备及设施不足,执法车辆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纵观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现状,现有能力水平均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安义县、青云谱区环保局各有编制数14人,远低于全省平均31人水平数。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和经开区现有的环保分局无环境执法权,人员不够、能力不足,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机制不顺畅问题。

2019年底

1.结合环保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确保生态环保队伍建设需要。

2.加强执法资金保障,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测监察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保障执法经费,配备执法装备和环境监察执法用车。探索使用新的科技手段,强化环保监管执法。

1.安义县委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生态环境局职责和编制事项的通知》(安编发〔2019〕8号),增加行政编制1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3名。调整后县生态环境局机关行政编制数8名,工勤编制2名;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总数为25名。编制总数35名。

2.县公务用车平台专门安排了3辆执法用车给县生态环境局用于环境执法,保障环境执法用车。

已完成

5

13

仍有部分劣Ⅴ类水质断面出现反弹,同时鄱阳湖南湖村和金溪咀刘家断面的水质类别由2017年的IV类下降为2018年V类。2018年1-10月,鄱阳湖南昌水域4个断面水质总磷平均浓度为0.0918毫克/升,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1%;总氮平均浓度为1.247毫克/升,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4.3%。其中,2018年1-10月南湖村断面水质总磷平均浓度上升23.8%,总氮平均浓度上升10.4%;伍湖分场断面水质总氮平均浓度上升36.1%;金溪咀刘家断面水质总磷平均浓度上升48.2%,总氮平均浓度上升28.4%。部分内湖内河水体水质长期处于劣V类。监测结果表明,南昌市城区东湖、南湖、北湖、象湖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督察发现南昌县雄溪河、景观明渠多个河段水质为劣Ⅴ类。

2020年底

1. 将鄱阳湖安义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强化综合协调和调度督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鄱阳湖流域安义县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分年度编制《安义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

3.深入开展鄱阳湖安义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围绕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水域采砂等4个专项开展整治工作。整治范围涉及我县所有乡镇、县农垦办。开展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化工产业为我县重点产业,全县共排查问题化工园区1个,排查出问题化工企业4家,已完成整改3家。严格环境准入,修河潦河(安义段)岸线5公里范围内不再重新布局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不新上化工等重污染项目。

4.加大通报力度。定期对我县考核断面水质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考核断面水质变化情况。

1.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安义县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安办字〔2020〕62号),将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中,并将水环境质量专门纳为考核内容。

2.每年制定出台当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出台了《关于加强永修细房至万埠大桥断面入河排口整治的通知》,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永修细房断面至万埠大桥断面入河排口开展监测,建立整治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全面开展入河排口专项整治。

3.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了《鄱阳湖流域安义县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办字〔2018〕111号),统筹考虑鄱阳湖与入湖河流的关系,将鄱阳湖流域中安义县境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水域采砂等4个方面纳入专项整治内容。整治范围涉及我县所有乡镇、县红山管理处。农村村庄污水处理建设资金2020年新农村建设县级自建点县财政配套资金中按每个行政村30万元给予配套。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积极推动新农村村点的污水治理,通过改水、改厕、改沟、建三格式化粪池、污水处理终端建设等,52个点位大部分均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施工任务并验收。在全县打造一批新农村建设污水处理示范点。2020年12月底完成了石鼻江基、新民陈家和黄洲宗山、黄洲新基、万埠洲上村点水环境治理建设等38个水环境治理项目,并进行验收。2020年9月底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和精品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点“两个全覆盖”,争取全县农村行政村全覆盖,全县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已完成

6

14

部分县(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仍有待改善。南昌县、新建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2018年1-11月PM2.5浓度在全省各县(区)中排名靠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和《安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2. 2019年底前,县城区建筑工地全部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2020年底前,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城市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3. 开展城市餐饮油烟专项治理。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城市餐饮油烟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4. 建立秸秆、垃圾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对农村特别是城市周边垃圾,进行集中、有效、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切实杜绝垃圾焚烧行为。

5. 全面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深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建成区域外,具备天然气供应和使用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6.开展工业废气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实现工业废气达标排放。

7.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严格实施《安义县蓝天保卫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初步建成清洁高效、环境友好的货物运输体系,实现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8.开展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2019年底前,划定禁燃禁放区域,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落实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1.2022年,我县制定印发了《安义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安义县2022年春夏秋季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安义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2022年,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2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1%;PM10平均浓度为5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空气优良率为91.4%,同比下降3%,主要污染物为臭氧。

2.2022年共下发扬尘治理整改通知单78份,巡查记录46份,停工单6份,整改问题216条,约谈施工企业5家,分别对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赣电华府Ⅱ标段、南昌福大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安义县北门路碧桂园一期土方工程、中建四局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赣电华府001地块项目行政处罚12万元。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

3.开展城市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成立县城管局环保水务大队,负责对县城区沿街餐饮油烟整治,重点督查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店面餐饮油烟净化情况,对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对不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店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到期回头看,使广大餐饮店主自觉主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县城区内的餐饮经营户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为100%。

4.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按照《安义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强化县、乡(镇)、村三级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落实“乡(镇)主体、村落实、组巡防、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逐级签订监管责任状,实行网格化管理,每月调度,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5.开展了历年已淘汰燃煤锅炉专项复查,对2016年-2018年已淘汰的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行动,已淘汰、改造的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安义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落到实处,共检查涉及燃煤锅炉淘汰单位3家,锅炉4台,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清单。

6.开展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出台了《安义县2022年夏秋季臭氧管控方案》、《安义县臭氧污染精准巡查管控方案(修订版)》,江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完成一园一策工作;4家VOCS市重点企业均完成了一企一策工作;

7.制定印发了《安义县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攻坚实施方案》《安义县超标柴油货车及黑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建成一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开展柴油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县生态环境局、县交警大队联合市污防中心和第三方检测团队等部门对柴油货车尾气达标排放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抽测车辆308辆。督促了柴油车辆规范管理,为下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下了基础。

8.县公安局加大环境查处打击力度,开展禁燃禁放巡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城区、禁燃点的巡逻安保;配合环保、城管等部门开展扬尘整治百日联合行动。2022年以来查处失火案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行政处罚15人);禁燃案件26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15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起),行政处罚26人;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应急管理局、城管开展禁燃劝导、治超治尘工作,配合城管查处扬尘车辆6辆,累计罚款1.2万元。

达序时

7

15

2015-2017年南昌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分别为71.46、68.69、68.73,呈下降趋势,植被覆盖指数和水网密度指数下降明显。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进一步规范林地保护管理,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的犯罪行为。

2.进一步规范水域保护管理,对围湖造田、围垦河流、明河改暗河等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

1.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野保、湿地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安义县河湖划界工作已完成潦河、北潦河、桃一河、观察水、筲岭水等14条河流,108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灌区2座(总长105.2km)、22条河域面积10-50平方千米(总长160.95km)、132座水闸、3座水电站、98个界桩、24块告示牌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达序时

8

16

南昌市黑臭水体排查及整治工作不到位,2017年全市共排查5处黑臭水体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但2018年6月、10月国家黑臭水体督查发现还存在创新二路明渠、龙河、桃花河等5处黑臭水体,全市实际共10处黑臭水体,目前只完成整治4处。龙潭水渠列入南昌市2017年底前应消除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虽于2017年12月全面完工,但2018年1月11日、3月5日、4月3日监测结果显示并未达到消除黑臭水体的水质目标。创新二路明渠仍有青山湖区货场村和濡溪村大量污水排入,水质未得到明显改善。

2020年底

1.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水体现状排查,根据黑臭水体定义,彻底摸清辖区内黑臭水体情况,针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及整治达标期限。

2.结合河湖长制,加强河道巡查,水面、两岸垃圾清理,引用活化水,实现不出现黑臭水体。

1.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了全面排查,暂未发现黑臭水体。

2.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河道巡查,定期对水面、两岸垃圾进行清理。为增强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规定,定期开展巡河督导,县河长办印制了《安义县河湖长巡河手册》,将巡查黑臭水体作为巡河督导重要内容之一;二是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对县城北潦河、玉带河聘请南昌市眉山沛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专人定期对河面进行保洁。

已完成

9

18

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仅1个划分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安义县黄洲镇自来水厂因水源地上游存在环境风险项目及水质因素,于2018年6月停用。南昌市备用水源建设工程至今尚未动工,工作滞后。

2020年底

1.督促各相关乡镇加快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2.加大安义县黄洲镇自来水厂日常巡查力度,确保黄洲镇自来水厂关闭到位。

1.完成了我县两个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2.黄洲镇自来水厂已停用存在风险的南潦河水源。2020年9月,3口深水井已完工,经县疾病防控中心水质检测,3口深水井水质合格并已启用3口深水井供水。黄洲镇自来水厂南潦河水源地取水设备已切割拆除。

已完成

10

21

全市仍有15座小(二)型以上水库未完成退养。

2019年底

1.制定退养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水库退养工作。

2.加强日常监管,巩固退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安义县辖区内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部完成退养并实现小(二)型水库人放天养

已完成

11

22

全市2016年锅炉淘汰任务131台,33台未按期完成。市工信委在取消相应的锅炉淘汰补助政策后,又将上述33台锅炉淘汰任务列入2017年度淘汰计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青山湖区建成区内2台燃煤锅炉未淘汰,据地方再次摸排后共发现19台应淘汰未淘汰锅炉,工作存在底数不清的情况。

2019年底

1.对全县燃煤锅炉情况进行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对应淘汰锅炉坚决予以淘汰。

3.对已淘汰的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1.全面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深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建成区域外,具备天然气供应和使用条件的区域全部改用天然气,其他天然气未覆盖区域改用电、生物质等锅炉。

2.2019年完成4台燃煤锅炉淘汰改造。

3.组织对已淘汰的燃煤锅炉开展了“回头看”,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联合开展历年已淘汰燃煤锅炉专项复查,对2016年-2018年已淘汰的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行动,已淘汰、改造的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安义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落到实处,共检查涉及燃煤锅炉淘汰单位3家,锅炉4台,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

已完成

12

24

秸秆禁烧工作仍待加强。截至2018年10月31日南昌市共发现5个火点,占全省发现火点数的14%,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空气质量改善成效。

2020年底

1.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等技术,到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1.制定安义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申报并组织实施2020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向市申报020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二次现场观摩会,二次部署会,三次调度会。

2.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安义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县直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管理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分解到各个村,明确责任人、联络电话,确保发现火点能够随时找到相关责任人,形成了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格局。多部门联合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开展不定期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打。2020年对3处疑似火点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各属地派出所坚持守土有责原则,加大燃烧秸秆查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2019年至2020年查处燃烧秸秆案件2起,行政拘留2人,训诫80余人。

已完成

13

26

南昌市尚未制定印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年度工作方案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计划,土壤环境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待完善。

2019年底

1. 按照国家“土十条”和《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印发《安义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年度工作方案》、《安义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计划》,并督促指导各乡镇、县农垦办实施。

2. 按照国家“土十条”和《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印发《安义县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持续做好土壤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公开辖区内土壤环境信息。

已完成。1.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2.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种植结构调整年度工作方案。在万埠镇洲上村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试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工作已签订合同,正在进行测绘。

3.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重点行业企业等相关信息已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印发了《安义县土壤环境保护2019年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知识主题宣传。

已完成

14

27

南昌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湾里区未将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录入系统,未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2019年5月底

按照国家“土十条”和《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排查辖区疑似污染地块并将地块信息录入系统、建立辖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如通过排查辖区无疑似污染地块要按照要求在当地政府网站发布无疑似污染地块信息。

已完成。已建立了辖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将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录入系统,且根据要求开展了场地调查,将场调结果在网上向社会公开。

已完成

15

36

城市配套管网建设欠账严重,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从住建部提供的2017年各省区及36个重要城市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初步测算结果来看,南昌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较低,未完成“水十条”中2017年底省会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要求。南昌市在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作中缺乏总体规划,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导致该工作推进严重迟缓。

2020年底

1.加快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整治工程项目推进。2.2019年底完成我县污水、污泥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根据新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设计划,加大新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力度。

1.2015年至2019年,我县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总投资14454万元,建成污水管网总长度49.906公里。2020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8.56公里,投资8268万元。

2.省政府重点督导48个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我县已通过省市相关部门的验收,上报了销号材料。

3.安排第三方沛东物业对城区管网进行清淤,定期对管网进行巡查及维护。对城区的市政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对污水管网进行清淤,除利民药店积水处要待安义大桥施工完成后进行改造,其余积水点均已改造完成。

已完成

16

37

青山湖、红谷滩、朝阳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服务片区内大量生活污水溢流排出,直到2017年底南昌市政府及市水务局才将扩建事宜提上议事日程,目前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红谷滩污水处理厂从2017年11月开始满负荷运行,进水氨氮、总磷远超设计标准,出水总氮长期超标,但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扩建项目至今仍未启动。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满负荷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为50万吨/天,但实际进水量达到53万吨/天,服务片区内高峰日输送污水总量约71.5万吨,远超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约18.5万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赣江南支,影响赣江南支滁槎断面水质。进贤县、安义县污水处理厂同样存在扩容规划不及时的问题,均呈满负荷运行状况。安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自2013年5月起,污水处理厂已开始满负荷运行,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大量生活污水通过污水处理厂南侧潦河边的溢流口直排,溢流口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为192毫克/升,氨氮为12.2毫克/升。

2020年底

2019年底前完成安义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

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于2019年5月份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8月2日完成了竣工验收。

已完成

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序号

问题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

1

2

二、责任落实有差距。南昌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有差距,如在工地扬尘治理中,城管、住建与属地之间存在责任不清晰、推诿扯皮、落实不到位问题,导致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青山湖区与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在幸福渠水系综合整治问题上协调推进不力,导致该水系边治理、边污染,水质未得到有效改善。南昌市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进贤县经济开发区温圳园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但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未开工。

2021年底前

厘清属地及有关部门、单位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为推进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综合整治,进一步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安义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县职能单位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进行管控。-是开展日查夜巡督导检查工作;二是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评比活动;三是对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奖惩措施;四是创先进、创样板,全面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已完成

2

4

四、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明显。2018年南昌市PM2.5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2019年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7%。2018年优良天数比例为89.6%,2019年为88.2%,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2020年1-6月,南昌市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均为全省倒数第二,全省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县(市、区)中,南昌市占了6个,其中青云谱区是南昌市唯一两年空气质量未达二级标准的县区,在全省100个县(市、区)中名列倒数第二,特别是2020年1-7月优良天数比例为85.9%(标况),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距离92.8%(标况)的目标相差甚远,南昌市难以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

1.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府办发〔2019〕2号),采取有力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2.全面落实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科学治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3.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按照《安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我县每年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2020年,安义县大气污染物浓度指标均值分别为PM2.5: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6%;PM10: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8%;二氧化硫: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二氧化氮:1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1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一氧化碳:1.2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优良率为92.2%,同比上升7.5%。

已完成

3

5

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9年,南昌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虽然超过国家考核目标,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2020年1-6月,全市水质综合指数同比下降了5.11%,进贤县、南昌县、青山湖区、西湖区、东湖区、新建区水质指数同比下降,四个国控断面出现降类,部分断面水质月度超标,高新区北沥村断面出现1次劣V类水。城区部分湖泊水质明显恶化,督察组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桃花河、龙潭水渠水质仍为劣Ⅴ类水,西湖、梅湖水质为Ⅴ类水。特别是2020年1-6月进贤县金溪咀刘家国考断面为Ⅴ类水,是全省唯一一个Ⅴ类水断面,如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南昌市难以实现带着Ⅳ类及以上水质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一河一策,持续开展清河行动。

2.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年度编制《安义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

3.全面落实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科学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4.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围绕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水域采砂等4个专项开展整治工作。

5.加大通报力度。定期对我县考核断面水质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考核断面水质变化情况。

1.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安义县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工作要点、考核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县河长办出台了《安义县2022年度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为建设美丽南昌幸福安义提供支撑和保障;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并公布安义县域内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名单的通知》安办字〔2022〕58号,公布了各级河长、警长姓名及监督举报电话,各乡镇(处)对河湖长制公示牌进行了更新,强化社会群体监督。印发了《关于印发安义县2022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河办字〔2022〕16号))。全县河长共巡河7566人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53人次,乡级河长巡河546人次,村级河长巡河6967人次,督促问题整改83个,下达河长令2份,下达河湖长制整改督办函7份。

2、每年制定出台当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

3.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对县城饮用水源地进行了16次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检查;2022年3月,联合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对饮用水源地一起非法用地笼捕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16起在保护区非法垂钓人员进行了劝离。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63人(次)对安义工业园区的261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共立案行政处罚4起,移送公安1起2人。安义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77%。以县委办、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鄱阳湖流域安义县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字〔2018〕111号),将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水域采砂等4个方面纳入整治内容;制定了《鄱阳湖流域安义县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各鄱阳湖流域安义县生态环境专项领导小组切实围绕重点任务清单,发挥本行业专项整治的牵头抓总作用,年度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先后成立了安义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指挥部、工作专班,县城管局牵头实施了“安义县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管网15209米。县水利局采取了定期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域河道、水库开展地毯式全域覆盖式巡逻,累计出动人员400多人次,出动车辆120次,扣押非法采砂电动三轮2辆;及时发现并制止涉河违规行为3起;共办理涉砂行政处罚案5起,行政处罚共计5万元,没收违法砂石折合人民币1380元,依法依规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采砂案件2起,行政裁定2起,收缴强制执行款9370元。

4、定期通报我县考核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及时掌握断面水质变化,2022年我县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达序时

4

6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下降。生态环境质量逐年下降,2015年至2018年,南昌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别为71.46、68.69、68.73、68.31,连续几年在全省排名均为倒数第一,生态环境状况等级由优下降为良,如不加大保护力度,南昌市难以实现“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70.2以上的目标。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进一步规范林地保护管理,提高植被覆盖指数,并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的犯罪行为。

2.进一步规范水域保护管理,提高水网密度指数,并对围湖造田、围垦河流、明河改暗河等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

1.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野保、湿地专项执法行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未发现相关的违法行为。

2.制定了以“清四乱”为抓手的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了《安义县2022年度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2022年全县水利领域“清四乱”督导工作,排查5处“四乱”问题,并已全部整改销号。

达序时

5

10

大气污染防治治而不力。南昌市作为省会城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科技支撑方面投入不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能力不强,导致城区扬尘污染、汽车尾气防控不力,餐饮油烟治理问题频出,工业废气治理不彻底。一是扬尘污染治理效果不佳。智慧工地在线监测系统未正常运行,导致工地实时监管不到位。青云谱区融创雪个庭工地、东湖区苏宁广场项目工地等10个建筑工地,均未完全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工地扬尘污染严重。经开区英雄大道辅路、青山湖区昌东大道均为湿法作业,灰尘漫天。新建区南昌路桥公司原料露天堆放,道路未硬化,降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新建区江西路桥混凝土有限公司主机仓和料仓虽已封闭,但仍有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二是餐饮油烟治理问题不少。全市各县(区)餐饮店不少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的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率不高,有的未及时清洗。红谷滩区红谷凯旋小区、经开区盈石广场烧烤摊点、西湖区绳金塔美食街等餐饮业聚集地油烟问题极为普遍。督查期间,餐饮油烟投诉占信访件总数的17%。三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严重。洪都高架、水产品批发市场、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周边汽车拥堵,大量汽车怠速运行,加剧了尾气污染。四是工业废气治理不彻底。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未完成,如安义县绿海农业合作社、洪安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区联圩镇周家自然村两家稻谷烘干厂等企业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未淘汰。青山湖方大特钢两台烧结机未达到超低排放。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20年底前,对安义县绿海农业合作社燃煤锅炉进行淘汰拆除;督促洪安化工有限公司将1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

1.2020年11月,石鼻镇组织人员对违法违规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处理。

2.江西洪安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莞安锅炉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燃煤锅炉改造成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的锅炉,于2020年8月1日完成锅炉的改造。

已完成

6

11

水污染防治问题较多。南昌市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存在各自为政、九龙治水的问题。市政府虽投入了大量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但污染问题反复,治理成效不稳。一是城区仍有黑臭水体。青山湖区昌东大道幸福东河、青云谱区佛塔村附近存在黑臭水体,长期未整治。二是流域综合治理问题反复。近年来,南昌市加大投入开展了水系综合治理工作,但水污染问题反复,水质改善不明显。经监测,乌沙河、西湖区孺子亭公园、桃花河、南昌县雄溪河、小蓝景观明渠、青云谱区昌南大道护城河等均为劣Ⅴ类水,青云谱区梅湖为V类水。三是饮用水安全保障脆弱。南昌城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常有游泳、垂钓等活动,船舶生活污水直排,并存在生活垃圾污染。进贤县高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两个污水排放口仍未整治到位。全市39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仅完成1个,城市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进展滞后。四是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不全。全市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医疗机构均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城区的7家医院医疗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西湖区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红谷滩区江西中寰医院等5家医院污水超标排放。新建区石埠镇、联圩镇卫生院、安义县石鼻镇、万埠镇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均无医疗废水处理设施。

2021年6月底前

督促石鼻镇、万埠镇卫生院安装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并运行。

石鼻镇中心卫生院和万埠镇中心卫生院按照整改要求,已经完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安装并运行。

已完成

7

12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死角。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池塘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安义县万埠镇东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占河道规模养鸭,污染潦河支流桃一河。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等县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仍未完成。

2021年3月底前

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2.责令安义县东盛农业公司退养整改,防止污染河道水质,保障桃一河水质达标。

1、委托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南昌市安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县政府于2020年7月印发了《安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的通知》(安府发〔2020〕14号)。

2、东盛公司2020年11月已完成退养工作,12000平米鸭棚于2020年12月份拆除到位。

3、万埠镇人民政府与东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鸭棚拆除补偿协议,补偿费于2021年1月支付给了东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业主杜志强。

4、万埠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对桃一河水质进行了检测,水质检测结果为Ⅲ类。

已完成

8

13

“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南昌市排查存在“散乱污”企业340家,截至督察时仅完成整治178家,整治进度在全省排名靠后。有些“散乱污”企业关停搬迁后,又搬来了新的“散乱污”企业,如南昌县原宏辉纸业厂关停后,2020年6月底搬来了一家生产高活性小球藻等产品的“散乱污”企业。青山湖区原秦建文染线厂虽已关停,“厂中厂”宏顺实业公司生产环境脏乱不堪,附近水塘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经开区江西斯拓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及大量污泥影响环境安全。南昌县璜溪村砖瓦窑污染防治措施不足,青山湖区舒赛林电镀厂虽已关停但废水池电镀废水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青山湖区灞桥塑料厂塑料垃圾露天堆放污染环境,新建区科灵公司残留的危险废物废机油未处置。

2021年6月底前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我县47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其中关停取缔27家(其中17家粘土砖瓦窑,其中4家已列入我县“增减挂”项目,另外6家已完成“两断三清”工作,剩余7家已断电、断水。)、升级改造18家,整合搬迁2家。

已完成

9

14

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有漏洞。有的自然保护地存在无管理机构、无经费保障、无专业管理人员等问题,安义县西山岭县级自然保护区未建立管理机构,无保护区标识牌,保护区内还有2个私营水电站未启动退出。有的自然保护地内存在违规建设项目,南昌县白虎岭县级自然保护区、兴农沙漠生态省级森林公园利用原有房屋或临时搭建棚屋进行养猪、散养鸡,梅岭国家森林公园枫林村坳上自然村开山挖土对山体造成破坏。

2021年6月底前

对安义县西山岭县级自然保护区内的2个私营水电站进行拆除,完成退出工作;开展保护区勘界立标和建立标识牌工作。

安义县西山岭县级自然保护区内的2个私营水电站于2020年已拆除完毕,完成退出工作。2018年安义县林业局对西山岭县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调规工作,2020年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对安义西山岭等5处自然保护区调整复核的批复》(赣府字(2020) 43号)文件中对西山岭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四至范围及功能分区都予以确认。安义县林业局根据新的功能分区及四至范围位置图,在保护区辖区内的主要道路及村庄设置了大量关于保护区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区情况介绍等内容的标识牌。

已完成

10

16

污水处理厂问题突出。部分污水处理厂改造进展缓慢。红谷滩区污水处理厂、青山湖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仅完成了土建工程部分的60%,进贤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020年6月才开工建设。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进贤县温圳园、梅庄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南昌县武阳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尚未运行。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经开区白水湖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为60毫克/升左右,新建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入九龙湖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低至12毫克/升,安义县石鼻镇、进贤县长山晏乡墩上村、新建区流湖镇锡岗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沦为“晒太阳”工程,市、县、镇、村等四级污水处理厂长期低效运行。

2021年底前

全面检修优化石鼻镇雨污管网,做到应收尽收,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保障出水水质达标。

2021年1月已签订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合同;2月初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并对改造后的水质进行第一次检测,5月初已完成第二次水质检测,经检测,水质达标合格。

已完成

11

17

垃圾、医废废物处理隐患较大。南昌市垃圾处理问题特别是麦园垃圾填埋场的问题,为历次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南昌市委、市政府要求麦园垃圾填埋场于2020年6月底实现垃圾“零填埋”,但截至督察结束每天仍有800余吨生活垃圾填埋,已建成的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不能满足垃圾焚烧要求。麦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大量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龙潭渠,严重污染水环境。安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污泥、危险废物等混乱堆放,安全隐患较大。南昌县小蓝工业园富山大道唐村点随意堆放大量生活垃圾。青云谱区深圳农产品市场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直排市政管网。新建区建设路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经水泵抽取至雨水管网。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建区人民医院等11家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

2021年6月底前

对安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重新选址,加强消纳场日常管理,杜绝非建筑垃圾进入,改善场内外环境容貌。

1、安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已于2020年8月9日正式关闭,重新选址安义县鼎湖镇农牧渔综合场作为新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2、聘请专业运输团队对建筑垃圾(渣土)进行清运,聘请资质合格的第三方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已完成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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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问题多。南昌市大部分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开区、小蓝工业园区管网建设问题多见,污水收集率不高。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小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瑶湖污水处理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等5个污水处理厂未实施严格、科学、高效管理,导致效能不高、运行不稳定。小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监控数据与手工监测数据相差大,手工监测数据一直偏高。现有的8家工业园区,仅3家建设了一体化数字监控平台,安义工业园、新建经济开发区、进贤产业园、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等4个工业园尚未开工建设。

2021年6月底前

1.继续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内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纠正错漏混接,修复破损管网,提高工业园区内污水收集率。

2.2021年6月底前,完成江西安义工业园区一体化数字监控平台建设工作。

已完成。1.对园区主要污水管网进行体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2.对园区主要污水管道进行修复,主要包含创业大道管网修复,奋发路管网修复、孙滤城东路管网修复。

3.安环中心监管平台已接入园区涉水企业在线排放数据。

4.园区主污水管已布置17个站点测PH值、COD,并接入安环中心监管平台。

5.重点企业雨水排放口布置7个站点测PH值、COD、总磷,并接入安环中心监管平台。

6.园区上下风口关键位置已布置大气监测预警装置,并接入安环中心监管平台。

7.21家含熔铸工序铝压延企业已在熔铸车间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接入园区安环中心监管平台。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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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安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存在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偏低。2.未建设污泥贮存间,农运车直接接收污泥,有遗撒现象。

2021年6月底前

1.对安义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闭环改造,提升污水厂污水浓度。

2.建设完善污泥贮存间,依法依规处置污泥;加强污泥运输管理,建立污泥运输管理制度。

1.截至2020年12月底,安义县老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闭环改造工程全部竣工;

2.县城管局加大污水管网疏通,保障城镇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3.江西洪城水业安义县分公司于2020年11月完善污泥贮存间,将污泥贮存间全部封起来并安装了卷闸门,依法依规处置污泥;

4.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安义县分公司制定出台《污泥运输管理制度》,规范污泥运输。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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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安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1.选址不合理,与居民小区仅一墙之隔。2.建筑垃圾堆混有大量生活垃圾、工业污泥、家装垃圾、餐厨垃圾,还有油漆桶、农药瓶、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3.场内环境容貌极差,污水积存;场外沟渠水体污染严重;车辆可随意进入场地进行倾倒各种垃圾,监管明显缺失。

2020年底前

1. 关闭停用原安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重新选址建设。

2. 聘请专业人员对场内建筑垃圾(渣土)等进行清理整平、依法依规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对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3.加强消纳场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非建筑垃圾进入,保障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正常运作。

1、安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已于2020年8月9日正式关闭停用,重新选址安义县鼎湖镇农牧渔综合场作为新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2、聘请专业运输团队对建筑垃圾(渣土)进行了清理、整平,委托瀚蓝工业服务(赣州)有限公司对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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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工业园区问题:1.未建立集企业污染源监控以及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园区污水管网不完善,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2.未按照“一企一议”的原则科学确定企业纳管标准;未实行“一企一价”的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政策等问题。3.污水处理厂进水PH、化学需氧量浓度波动较大,在线监控设备故障率高。

2021年底前

1.2021年6月底前建立集企业污染源监控以及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

2.全面摸排园区所有涉水排污企业,按照“一企一议”的原则科学确定企业纳管标准;实行“一企一价”的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政策。

3.加大对园区涉水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保障排污企业污水排放PH、化学需氧量指标平稳达标,在线监控设备稳定运行。

1、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已安装完毕;

2.园区主污水管已布置24个站点测PH值、COD,并接入安环中心监管平台;

3、安义县生态环境局对凯美达铝业、和谐铝业等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3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3人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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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安义县工业污水厂污泥还未进行污泥鉴定,污泥转运至安义县东阳机砖厂制砖处置,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2020年底前

1.工业污水处理厂已不再转运污泥至东阳机砖厂制砖处置。

2.对江西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鉴定,待污泥鉴定结果确定后,根据污泥鉴定结果,依法依规对污泥进行处置,杜绝环境安全隐患。

已完成。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特性(按方案)鉴别技术服务》合同书,对污泥进行属性鉴别工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西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意见的复函》中明确:依据《鉴别报告》,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物化污泥、生化污泥所检各项指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 3- -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 6- -2007)等标准的限值,不具有相应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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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石鼻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清水进、清水出,对进、出水进行取样监测,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低。取样监测进水水质化学需氧量:10mg/L,氨氮:0.7mg/L,总磷:0.1mg/L,总氮:6.81mg/L;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10mg/L,氨氮1.32mg/L,总磷:0.16mg/L;总氮1.96mg/L。

2021年6月底前

1.对石鼻镇集镇污水管网开展排查及检测工作,对集镇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进行排查。

2.对石鼻镇集镇污水开展管网修复、清淤等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及污水浓度。

3.对污水处理终端设备进行运营功能排查,保障污水处理效果。

2020年12月,聘请专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2021年1月签订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合同,施工方首先进场进行雨污管道排查及检测工作,组织人员对污水井进行清淤处理;其次开展污水处理终端设备提升改造和石鼻中学污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建设; 2月初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并对改造后的水质进行第一次检测,5月初已完成第二次水质检测,经检测,水质达标合格。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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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长埠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污水处理厂设施建成,但未投入运行,生活污水直排。

2020年底前

立即启动长埠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并加强运维管理,保障长埠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收集处理后水质达标排放。

1、2020年8月3日,安义县长埠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西同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于长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进行检测,检测合格。

2、2020年10月15日,长埠镇组织验收小组对进行 建议修改为 长埠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

3、2020年11月1日,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长埠镇加强了运维管理,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保障长埠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收集处理后水质达标排放。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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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东阳镇东阳机砖厂:1.企业大量污泥(工业污水处理厂转运,制砖原料)露天堆放。2.无污染防治设施。3.根据安府办字[2016]163号,安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备案项目进行排查,并于2019年12月向县政府提出了对东阳机砖厂等企业关停的请示,截至督察时,该厂还在生产。

2021年底前

1. 工业污水处理厂不再转运污泥至东阳机砖厂制砖处置。

2. 对现有露天堆放的污泥全部加盖篷布,避免扬尘,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东阳机砖厂予以关停或转产。

1.自2020年7月份至今,未新转运污泥。

2. 2020年7月,东阳镇对露天堆放的污泥加盖了篷布,2021年3月份,县工业园区调运车辆对剩余堆放污泥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3.2021年3月18日开始,东阳镇逐步完成了机砖厂外围杂物清理、砖窑钢棚及砖窑拆除、机砖厂设备清理及地块平整等任务,机砖厂烟囱于4月25日顺利爆破。截至2021年,砖厂设备、原料、产品全部清理完毕,已完成“三清”任务并已关停。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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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洪安化工有限公司扩建的2800立方米的生化池未加盖,现场异味较重。

2020年底前

督促该企业对扩建的2800立方米的生化池进行加盖处理,防止异味无组织排放。

洪安化工对曝气池进行了加盖密封,并配置抽负压管道,将废气引至尾气处理装置处理。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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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高铝业有限公司:1.氧化车间工艺废气收集不完全,车间内酸味较重。2.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不规范,未有危险标识牌。

2020年底前

1.督促江西永高铝业有限公司完善工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做到应收尽收,防止酸雾无组织排放,保障车间废气达标排放。

2.督促江西永高铝业有限公司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设置危险标识。

1.针对“氧化车间工艺废气收集不完全,车间内酸味较重”,永高铝业立即联系佛山市南海区荣鹏电镀设备厂并签订合同进行整改,对车间工艺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整改。措施:疏通氧化抽风系统、碱槽抽风系统所有管道,更换抽风管和风叶等易损件;焊接处补焊加固;增加电机,加大抽风力度;把所有抽风系统的电源开关并联至车间总电源开关上,保证车间开工时抽风系统同步启动。

2.针对墙体密封度不够,永高铝业请专业人员补修了墙体。

3.永高铝业安排专人定期维护抽风系统的加药等日常管理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4.针对“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不规范,未有危险标识牌”,永高铝业立即安排机修人员对危废品暂存仓库加装安全门及安全锁,对未封闭的地方进行焊接封闭,重新增设危险标识牌,拆除破损的标识牌,并对危废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制度、日常维护制度、记录等制度的落实。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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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安义县峤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无保护区标识牌,管理机构未建立。

2021年底前

按要求开展安义县峤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和建立标识牌工作。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的安义县峤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四至范围和功能分区,开展了峤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标识牌工作。现已完成峤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公路两旁标识牌的加密和翻新工作,新增标识牌35块。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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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安义县石鼻镇、万埠镇卫生院:1.无医疗废水处理设施。2.镇卫生院负责收集全镇1名乡村医生的医疗废物,但是医疗废物接收记录不规范。3.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不合理。

2021年6月底

1. 督促石鼻镇、万埠镇卫生院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2. 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接收记录。

3. 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做到标识标牌清晰,日常消毒制度规范,保障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1.石鼻镇中心卫生院和万埠镇中心卫生院按照整改要求,已经完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安装并运行,废水排放达到标准。2.已经按照要求完善了全镇乡村医生医疗废物交接登记。3.两所中心卫生院按照整改要求,已经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了合理设置,做到标识标牌清晰,日常消毒制度规范,保障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已完成

24

72

安义县中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试运行,雨水分流措施不到位,有大量雨水进入污水池。

2021年6月底前

1.在医疗垃圾暂存点门口安装地漏、暗井,将雨水引入雨水专用管道。

2.在医疗废水处理调节池的四周砌挡水墙,引导雨水流入雨水管道,防止雨水进入医疗废水处理调节池;医疗废水处理调节池安装盖板。严格按照医疗废水处理设备的污水处理技术要求,做好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安义县中医院按照整改要求1.完善了医疗垃圾暂存点门口安装地漏、暗井,将雨水引入雨水专用管道。2.完善了在医疗废水处理调节池的四周砌了60公分高挡水墙,引导雨水流入雨水管道,防止雨水进入医疗废水处理调节池;医疗废水处理调节池安装了不锈钢盖板。完善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已完成

25

73

江西鸭之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在河道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桃一河行洪存在不利影响。

2021年底前

1.江西鸭之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新选址,进行整体搬迁或退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对江西鸭之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妨碍行洪建筑物进行拆除,保障桃一河河道行洪安全。

1、2020年6月12日县水利局对江西鸭之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一是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二是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处人民币8万元罚款。

2、2021年1月5日江西鸭之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月13日经公开开庭审理败诉,2021 年4月30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依据《江西省水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处罚决定第二项的并处人民币8万元罚款变更为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3、2021年7月16日安义县人民法院根据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21) 赣7101行初270号行政判决,同意安义县水利局提请的强制执行申请。

4、2021年12月11日,安义县人民法院根据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21) 赣7101行初270号行政判决,在万埠镇人民政府的协调配合下,对江西鸭之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鸭场和妨碍行洪建筑物进行了拆除。

已完成

26

74

安义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1.已环评,未验收。2.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渗滤液直排生活污水厂。

2021年6月底

1.对安义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进行验收。

2.安装渗透液处理设备,对县生活垃圾压缩站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1.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武汉市维清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县垃圾压缩站渗滤液进行了集中收集,安装了渗滤液处理设备。经检测,废水达到排放标准。

2.委托江西虹彩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安义县生活垃圾压缩站竣工环保验收。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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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1.部分场地未硬化到位。2.初期雨水收集未做隔油处理。3.卸料场未设置高压喷雾降尘装置。4.已经淘汰的锅炉未拆除到位。5.原料堆场封闭不彻底。

2020年底前

1.督促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加快推进场地硬化,保障场地硬化到位。

2.督促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建设隔油处理装置,对初期雨水收集后进行隔油处理。

3.督促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卸料场安装高压喷雾降尘装置,有效减少粉尘污染。

4.责令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将已淘汰的锅炉立即拆除到位。

5.督促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对原料堆场进行全面封闭,防止粉尘逸散。

1.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未硬化地面已经硬化到位。

2.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隔油处理装置建设完成。

3.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在卸料场安装了两台高压喷雾降尘装置,有效减少粉尘污染。

4.拆除了淘汰的锅炉。

5.安义县旭昊沥青搅拌站对原料堆场进行了封闭处理,有效防止粉尘逸散。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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