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反映安义县乔乐乡社坑村楼下村花果山养猪场养了1000多头猪,污水乱排,流入稻田和饮用水源,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求相关部门处理。
二、交办信访件
属于第十七批信访件,由安义县委、安义县政府承办,9月19日收到,9月21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花果山养猪场污水不得排放流入稻田和饮用水源,尽快解决气味难闻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安义县乔乐花果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该合作社),位于安义县乔乐乡社坑村楼下村小组花果山内,与新建区西山镇合上村雁岭余家交界,经营范围:包括家禽、家畜养殖;蔬菜、果树种植,销售;法定代表人为万某某,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于2004年开工建设;2018年10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3360123693704026N001Z)。配套建设了废水收集池+厌氧发酵沼气池+沉淀池,经处理后排入收集塘后排入新建区西山镇合上村雁岭余家周边一处水塘,后排入新建区西山镇合上村雁岭余家周边农田沟渠。
五、调查核实情况
情况属实。2023年9月21日,相关责任单位对该合作社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查看了该合作社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排放路径,了解该合作社目前存栏生猪等基本情况。经查,该合作社场内现存栏50千克以上生猪500余头,检查时该合作社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现场发现新建区西山镇合上村雁岭余家附近有两个山塘,其中一个淤塞并有该合作社排放的养殖污水,一个约5亩水面养鱼塘,兼顾农业灌溉,未发现有饮用水源。
六、存在问题
该合作社从事生猪养殖,排放污水流入新建区西山镇合上村雁岭余家周边农田沟渠,影响周边环境。
七、处理整改情况
2023年8月25日,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通过前期信访线索,已对该合作社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安环行罚[2023]6号):责令养殖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处罚款6万元。因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万某某,以外出务工为由,拒不配合,暂未缴纳罚款,逾期将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安义县三区划定规定,安义县乔乐乡人民政府拟提请安义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30日前对花果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进行关停。
八、问题解决情况
多次与花果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万某某联系,但其以各种借口拒不到场配合整改,安义县乔乐乡人民政府拟提请安义县人民政府,在2023年12月30日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该合作社进行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