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洲镇中元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
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防范森林火灾,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我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黄洲镇中元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洲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黄洲镇中元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清明节、中元节等森林防灭火重点时期的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3日。
(中元节期间:2023年8月27日-9月3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组织发动护林员、村干部、小组长、志愿者等人员加大森林火险的巡查值守力度。所有护林员、巡山员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确保人员在岗在位;镇村干部要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加强检查,墓区、坟山要落实人员重点把守。
2、对国家、省、市反映的火情监测卫星热点,我镇将安排一名副科级领导带队及时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县林业局灾害防治股(电话83410119)。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炼山、疫木焚烧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对上坟等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宣传禁燃禁放规定,引导文明祭祀和到集中焚烧点进行祭祀。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进山郊游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三)应急准备
1、我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制定中元节期间扑火专项预案,由镇林长办(应急办)牵头协调,并充实物资,加强演练,加大宣传力度。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根据森林火险响应状态的规定,落实防火带班和外出请假制度。中元节期间,分管领导、各村委书记主任及分管委员、护林员,原则上不得外出,不得关闭手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上级批准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3、中元节期间半专业扑火队24小时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动。
4、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和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16:10前向镇政府报告当日值班情况(电话83350001),遇有火灾立即上报。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政府,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每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和半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
2、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村书记、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村庄、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黄洲镇半专业扑火队和各村扑火队为主。镇半专业扑火队分为三个分队,火势较小时由一分队进行扑火作业;火势较大时,二分队负责进行支援;火势严重时,三分队进行支援。
镇扑火力量不足时,按程序向县应急局和县林业局申请支援。
2、跨村增援力量。发生火情时,所在村委根据火情判断本村及镇应急救援队扑救力量不足,可向镇森防指申请调动其他村委扑火队伍实施跨村支援,或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直接调动其他村委进行增援。
3、申请省市防指增援力量。现有扑救力量不足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依程序逐级向省市两级申请支援。
(四)火场指导
发生森林火灾后,我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直接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指导和协调扑火现场工作。同时,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发生在敏感地区的重要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情况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