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黄峰 职务:县教育体育局党工委书记
主要负责人:樊红 职务: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办公电话:0791-83422147 传真号码:0791-834128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办公地址:安义县教育北路(安义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内)
工作职能:
(一)坚持党对教育、体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贾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积极推进深化教育、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体制,理顺内外部关系,建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教育、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推进新时代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究提出我县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初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落实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大力倡导实践教育和劳动教育。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负责全县初级中等学校和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对普及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县本级教育经费。健全县级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和管理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小学的财务计划和基建工作,审查实施校园建设规划和校舍维修计划,确保工程质量。指导学校后勤产业工作。
(六)主管全县各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教育系统表奖励工作。协助继续教育主管部门作好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统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和县直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协调办理部门外事工作。作好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应急管理工作。
(八)协助同级人大、教育督导、监察和审计部门进行有关教育执法、归口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教育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协助司法、公安等部门和检察、审判机关解决教育纠纷,维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
(九)归口管理全县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组织承办全县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装备及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
(十一)主管全县体育工作。制定全县体育场地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地建筑设计及管理。指导、督促、检査乡镇群众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规划、指导、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工作。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十二)制定全县性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全县体育竞赛和综合平衡,组织、指导县运会、其它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竞赛核定和公布全县最高纪录。
(十三)依法管理体育经营市场,负责体育事业的开发管理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前置审查、业务指导和体育市场及体育彩票发行的管理。负责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和三级以上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工作。
(十四)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组织指导全县体育宣传、体育科研、体育史志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开展体育交流活动。组织体育领域成果推广,制定县少儿体育运动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布局,抓好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选拔队伍参加上一级体育比赛。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交办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联系电话:0791-83422147 (办公室)
(一)行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保卫股)。综合协调并办理局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会议及本系统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信息、提案、保密及系统群团(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印鉴、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协调部门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年人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本系统安全保卫、社会综合治理及各项应急事务的处置;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各种恶性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校园财产人身安全与社会稳定;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含、住宿、交通、校车管理、集体活动等各项安全工作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责指导中小学后勤产业工作,管理校园食品安全、饮食安全;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年度考核、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评、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编制管理工作;规划与组织中小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机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劳动工资政策;负责本系统教师职工师德师风和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基建财务股(内审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建设管理办公室)。承担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我县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基建专款的调拨和管理工作;编制、执行和审查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协同相关部门办理县本教育附加费征收。统筹管理捐赠救援款项;负责部门扶贫脱贫、困难资助及民生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制定和执行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教育各类各级学校(单位)财务内部审计、教育信息统计与分析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建设。编审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制定、实施全县校园建设总体目标;审查各级学校(单位)校园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预算、竣工决算、施工承包合同等事项;负责检查、督促基建工程质量;审查校舍维修项目及维修资金安排,检查处理全县学校危房及其改造工作。承担全县育体育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做好县招商兵团相关日常工作。
(四)教育股(教育督导室、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公室、招考办)。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高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研究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负责全县九年义务教育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做好中小学地方教材的编写组织和报审工作;负责做好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核发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承担学校德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培训和管理学校德育工作队伍;负责全县学校德育大型活动的筹划、组织;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调研、检查、考核和奖励,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网络和德育基地、德育教材的建设,协调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及关工委工作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研究拟订教育教学评估标准;统筹规划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管理、督导和评估,承担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县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査;协助县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对全县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承担全县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组织工作和自考报名工作,负责组织中等学校招考考试及录取工作。
(五)体育股。承担全县体育工作。贯国家和省、市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县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及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体育运动、国防安全教育、人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乡镇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学校及学生参加各级艺术教育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开展艺术教育,组织社会群体、学校及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体育赛制定县少儿体育运动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布局,抓好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制定全县性体育竞赛度,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的综合评价,组织、指导县运会和其它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竞赛;核定和公布全县最高纪录制定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规划,负全县群众体育及体育总会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业务指导和体育市场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县体育宣传、体育科研、体育史志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审批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办学机构,包括民办学校分立、合并,名称、层次、类别更与终止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审批,包括举办健身气功活动,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开办武术学校、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新设撤销、合并、更名的审批与申报。负责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和三级以上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员的申报工作负责画向社会申报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及高中教师资格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工作。
机关党组织。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