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各校规范有序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现将安义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公告如下:
一、城区初中
1.安义二中:
(1)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西县城地段(含文峰路单号517号、双号548号以前;前进大道单号593号、双号630号以前;向阳路299号以前,阳湖路双号,杨梅四路双号)的户口或房产。
(2)龙津镇码头、前进村、台山、喻家、阳湖村委会户口。
(3)原鱼种场、良种场、苗圃、原园艺场、牧草场的户口。
(4)鼎湖镇原机关、企业的户口。
(5)鼎湖镇炉南、板溪村委会和中洲村委会联愈村小组的户口。
2.龙津中学:
(1)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东(含文峰路单号519号、双号550号以后;前进大道单号595号、双号632号以后;向阳路单号301至699号,双号300号以后,阳湖路单号,杨梅四路单号),建设东路的阳湖路口至凤山大道路口以南,凤山大道的建设东路口至向阳路口以西,向阳路的凤山大道路口至学府大道路口以南,学府大道路的向阳路口至北外环路口以东,北外环路的学府大道路口至凤凰西路路口以南,凤凰西路以西的户口或房产。
(2)龙津镇阳湖村委会的户口。
3.安义实验学校(初中部)
(1)建设东路的阳湖路口至凤山大道路口以北,凤山大道的建设东路口至向阳路口以东,向阳路的凤山大道路口至学府大道路口以北,学府大道的向阳路口至北外环路口以西的户口或房产(含建设东路单号9号以后;向阳路单号701至999号)。
(2)龙津镇凤山、湖上、城北村委会的户口
4.安义五中:
居住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凰西路以东的户口。
二、城区小学
1.龙津小学:
(1)居住在龙津镇杨梅一路以西,文峰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南,东门路的文峰路口至向阳路口以西,向阳路的东门路口至人民路口以北,人民路的向阳路口至建设西路口以西的户口或房产(含文峰路双号198号以前,杨梅一路双号;前进大道单号189号以前、双号224号以前;向阳路单号111号以前,人民路双号240号以后)
(2)原鱼种场、良种场、苗圃的户口。
(3)龙津镇码头、前进村、台山、喻家、阳湖村委会户口。
2.逸夫小学:
(1)居住在龙津镇杨梅一路以东,文峰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北,东门路的文峰路口至向阳路口以东,向阳路的东门路口至人民路口以南,人民路的向阳路口至建设西路口以东,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西(含文峰路单号1~517号、双号200~548号;前进大道单号191~593号、双号226~630号;向阳路单号141~299号、双号2~298号,阳湖路双号,杨梅四路双号)的龙津镇户口或房产。
(2)原园艺场、牧草场的户口。
(3)龙津镇阳湖村委会的户口。
3.安义三小:
(1)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东(含文峰路单号519号、双号550号以后;前进大道单号595号、双号632号以后;向阳路单号301至699号,双号300号以后,阳湖路单号,杨梅四路单号),建设东路的阳湖路口至凤山大道路口以南,凤山大道的建设东路口至潦河大桥以西的户口或房产。
(2)龙津镇阳湖村委会的户口。
4.安义实验学校(小学部)
(1)建设东路的阳湖路口至凤山大道路口以北,凤山大道的建设东路口至向阳路口以东,向阳路的凤山大道路口至学府大道路口以北,学府大道的向阳路口至北外环路口以西的户口或房产(含建设东路单号9号以后;向阳路单号701至999号)。
(2)龙津镇湖上、城北村委会、凤山村村委会的山下、小坑、上车头小组的户口。
5.龙安学校(小学部)
(1)潦河大桥至凤山大道的向阳路口以东,向阳路的凤山大道路口至学府大道路口以南,学府大道的向阳路口至北外环路口以东,北外环路的学府大道路口至凤凰西路路口以南,凤凰西路以西的户口或房产。
(2)凤山村北溪、新基、隔里、仕桥小组的户口.
6.安义五小、安义六小:
居住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凰西路以东的户口。
三、非城区中小学校
非城区中小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招生。
四、随迁子女就读安置
符合政策规定的来县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教体局根据务工经商区域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