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和谐平安建设,围绕“三个聚焦”(聚焦社会治安、聚焦压发案、聚焦安全感和满意度)综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两提升”工作深入开展,为我镇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县综治办部署,镇综治委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综治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3月1日—3月31日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
(二)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成功经验,宣传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三)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四)宣传“零发案”村(社区)典型经验,宣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展板、标语等主题式宣传。围绕全县“打击、整治、防范、管理”工作主题,以展板形式对出台的新措施、新机制以及取得的新成效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同时,各村(居)委会要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各自然村要刷写一条永久性标语,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落实主体: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
完成时间:3月底前
(二)开展“进乡村、入民户”活动。结合“平安创建挂乡扶村”工作任务,开展第一轮“进乡村、入民户”活动,配合县直综治责任单位开展联合宣传,村(社区)干部要加强联络对接,积极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并完成《南昌市村(居)民安全档案》、《南昌市企业(店铺)安全档案》的填写和统计。
落实主体: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
完成时间:3月上中旬
(三)开展“平安建设好人”评比活动。围绕“邻里守望、群防群治、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主题,在全镇村(社区)开展一次“平安建设好人”评比活动,各村(社区)评比至少10名,建设“好人墙”,评比结果报镇综治办,并由镇综治办进行表彰。
落实主体: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
完成时间:3月底前
(四)推进“零发案”村(社区)宣传表彰。我镇湖上村被确定为2015年“零发案”村,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通过发奖牌、奖金等形式予以表彰,并在全镇宣传其典型经验。
落实主体:镇综治办
完成时间:3月中下旬
(五)发放“义务巡逻倡议书”。向全镇村(社区)发放一份“义务巡逻倡议书”。广泛宣传和建立邻里守望互助组织的实际意义“我为大家守一天,大家为我守一年”的平安共建理念,努力实现“人人参与巡逻,时时有人巡逻”的群防群治的工作目标。同时做好评比邻里守望互助工作先进个人准备工作。
落实主体:镇综治办
完成时间:全年
(六)召开警民恳谈会。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一场警民恳谈会,通报全镇治安警情,强化村(居)民治安防范意识。
落实主体:龙津派出所
完成时间:3月上中旬
(七)召开“安全感主题班会”。在全镇教育单位抓好春季开学“安全感主题班会”工作落实,将提升公众安全感有关工作情况列入主题班会必讲内容,通过大手拉小手,提高“提升安全感”的知晓率,并完成《南昌市中小学家庭安全调查表》的填写和统计。
落实主体:镇属教育单位
完成时间:3月上中旬
四、有关要求
(一)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完成宣传工作任务。宣传月期间,镇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将通报批评。
(二)镇宣传单位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文艺团体要踊跃开展生动活泼的综治文艺宣传;学校要根据要求开好主题班会;各村要开设专栏集中宣传。
(三)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加大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投入,解决好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必要经费。
(四)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宣传情况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汇总上报县综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