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各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纪发[2011]8号)文件精神, 切实做好我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二)党员领导干部
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各村(居)委会、站所负责人。
二、检查内容
(一)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情况,是否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并将其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组织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专题辅导讲座、机关学习大会、知识竞赛、印制宣传册等)多少场次(册),培训党员干部多少人;
2.是否结合近年来已发生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案件,认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3.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4.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5.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完善配套措施,形成用制度规范廉洁从政的机制;是否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是否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做到廉洁从政;是否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是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是否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对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还要检查是否切实担当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促进本单位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三、步骤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5日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9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如实填写《乡镇、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有关表格和自查自纠阶段专题报告要及时提交镇党组织口和镇纪委。有关表格及材料由镇纪委汇总后报送县纪委廉政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9月至11月)
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镇纪委将成立检查组,对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检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于11月1日前向县纪委报送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龙津镇党委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杨志文任组长,镇纪检书记余小兰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陈丽芳任办公室主任。各党组织对专项检查工作负总责,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镇纪检将具体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导检查组,认真细致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二)讲求方式方法。镇纪委将通过听取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的情况汇报,召开不同类型、层面的座谈会,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与干部群众进行个别约谈,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方法,广泛了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情况。将利用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客观的分析判断。
(三)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坚持“自查适当从宽,监督检查从严”的原则。各党组织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组织所辖地区和单位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如实向镇组织口和镇纪委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对如实上报,且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违反《廉政准则》情节严重或拒不如实上报的,要严肃查处。
(四)深化工作成效。各党组织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了解把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附件:1、乡镇(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
2、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
中共龙津镇委员会
2011年8月5日
主题词:廉洁自律 廉政准则 专项检查 通知
抄 送:县纪委廉政室
中共龙津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5日印发
(共印45份)
附件1:
乡镇(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
检查要点 |
自查情况 |
一、 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情况
|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情况 |
|
2. 将《廉政准则》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重要内容情况 |
|
|
二、 是否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
1. 认真分析本县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的情况 |
|
2.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
|
|
三、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
1.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
共开展专项治理 项 |
2.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情况 |
涉及金额(万元): 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
|
3.对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情况
|
涉及住房(套): 涉及金额(万元): 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
检查项目 |
检查要点 |
自查情况 |
|
4.对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治理情况 |
涉及金额(万元): 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
5.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其他问题进专项治理情况 |
涉及金额(万元): 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
|
四、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
1.信访举报情况
|
信访举报(件): 处理(件): |
2.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
受理(件): 核查(件): 结案(件): 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
|
五、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
1. 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
建立制度(项): |
2.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
清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项): |
填表说明:本表由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可附文字说明。
附件2:
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
填表人单位: 姓名: 职务: 级别 :
检查项目 |
检查要点 |
自查情况 |
一、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 |
1.围绕《廉政准则》规定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 |
违反《廉政准则》第 条 具体情况: |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
|
|
3.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
|
二、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
按规定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
填表说明:1. 本表由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可附文字说明; 时间: 年 月 日
2. 表格填好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和纪委;
3. 按省纪委要求,县处级党员干部表格填好密封后交县廉政办,由廉政办统一上交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