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函字〔2018〕14号
关于申请办理安义县龙津中心敬老院
项目用地预审的函
安义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要求,现将申请办理安义县龙津中心敬老院项目用地预审的函呈上,请予审查。
一、项目建设背景
该项目建设是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事业发展问题。项目已列入安发改审字[2018]71号《关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龙津中心敬老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2018-360123-93-01-020847)。项目建设对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按照规定,该项目已经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按照“同级审查”的原则,向安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城北村。项目在选址过程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尽量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相衔接,通过多个方案的比选,最终确定选择本方案。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规划约1200平方米建设用地,共两层(坡顶框架结构),40个房间(每个房间内设洗手间),包括土建1200平方米、水电安装、场地硬化与绿化。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60万元。
三、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该项目用地总规模1200平方米,新楼占地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该项目用地符合南昌市安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是耕地,更不占用基本农田。
该项目占用耕地600平方米,按照有关要求,已请安义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踏勘论证。
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约600平方米,其中果园85.63平方米,建设用地514.37平方米。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安义县龙津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四、小结
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及《江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细则》规定,为确保项目按期推进,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安义县龙津中心敬老院项目用地预审手续,请给予审查批复。
联系人及电话:蔡虹 13755789744
龙津镇人民政府
2018年 9月6日
龙津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 9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