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各党组织、各村(居)委会,镇综治责任单位: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指导、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包案、大化解”活动工作,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镇中心工作,全面排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影响我镇稳定发展的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努力从源头上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镇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
“大排查、大包案、大化解”活动以打造“地安人义”平安品牌和确保“三个不发生”为总体目标。即不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负面舆论炒作问题。
(一)“大排查”目标任务:全面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对可能引发越级进京到省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等信访突出问题,对行业部门、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摸排登记,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大包案”目标任务:对摸排的重点人员,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度,切实抓好越级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问题的属地化解、疏导、稳控和依法处置工作,确保每一个重点对象包案到人、责任到人。
(三)“大化解”目标任务:深化梳理化解各类信访积案,下大力气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对重点人员,逐一摸清底数,一人一策,多方面多角度疏导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信访积案化解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包案、大化解”活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凌晓辉任组长,镇长杨剑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申洪铭任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蹲点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居)委会、镇综治责任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行政执法办主任熊有典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诗茵、黎汉鑫、姜涛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实施步骤
活动分为动员部署、排查登记、调处化解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各村(居)委会、镇综治责任单位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本单位的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包案、大化解”工作,分解工作责任,明确时序进度。
(二)排查登记阶段(2023年10月24月至2023年10月28日)。各村(居)居委会、镇综治责任单位全面细致、反复排查本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苗头及隐患,坚决做到对矛盾纠纷摸清底数,摸清问题,摸清成因,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实行专人负责。
(三)调处化解阶段(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11月16日)。各村(居)委会、镇综治责任单位对信访积案和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调处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全面开展“大调处、大化解”工作,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严格实行调处化解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件件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对信访积案的包案化解,要求蹲点领导与村(社区)书记亲自挂帅包案,合力攻坚化解。对经过调处的信访积案和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要实行跟踪回访,督促协调调处事项的落实,彻底解决问题。对回访中发现的可能出现反复或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防止出现反复。在集中调处化解阶段未化解到位的矛盾纠纷要继续跟踪化解。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各村(居)委会、镇综治责任单位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挖掘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镇综治责任单位紧抓当前信访稳定工作,把信访积案化解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包案、大化解”活动工作作为年底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二)创新工作方法。以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困难为目的,坚持从信访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切实改变以往就事论事,单纯依靠法律、政策手段解决问题的做法,依据事实,不遗余力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镇综治责任单位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把排查化解工作引向深入。排查调处工作中,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积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中共龙津镇委员会 龙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