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党字〔2018〕71号
关于刘骏等两位同志录用公务员转正考核情况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镇于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刘骏、周玲两位同志,基本情况如下:
刘 骏,男,汉族,1995年9月生,江西安义人,大学本科学历。
周 玲,女,汉族,1990年10月生,江西安义人,大学本科学历。
以上两位同志2017年9月通过江西省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录用为安义县龙津镇公务员工作至今。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我镇组织考核小组对刘骏、周玲两位同志进行了考核,其表现归纳如下:
两位同志在一年的试用期内,能够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能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种意识”,做到“四个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从小事做起,从基础做起,在适应的过程中积累知识和经验。能积极学习办公室日常工作所涉及到的文件收发、材料起草、上传下达等知识,能认真听取领导的指导意见并及时贯彻执行。能够爱岗敬业,工作扎实,承担文秘、综合等日常工作,能认真完成好领导讲话稿、工作总结和各类调研汇报材料的起草等工作。能团结同事,注重业务素质提升,能虚心向老同志请教,能严守组织纪律,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得到了单位领导、同事的高度评价。
两位同志试用期内考核合格,同意刘骏、周玲同志按期转正,定级为科员。
特此报告。
中共安义县龙津镇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龙津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