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小华等七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黎小华同志任龙津镇东门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刘碧芬同志任龙津镇京庄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胡柳月同志任龙津镇朝阳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提名王龙同志任龙津镇东门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万佳同志任龙津镇朝阳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姜艺同志任龙津镇西门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曾晔萍同志任龙津镇向阳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柳月同志龙津镇朝阳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碧芬同志龙津镇向阳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
请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