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安义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安指字[2007]7号)文件精神,经乡党政会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秋季防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村(场)认真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加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重大动物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但目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综合分析省内外疫情情况,秋冬季节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发生的几率仍然较大,如果防控不到位,依然存在着爆发和流行的潜在威胁。对此,各村(场)要有清醒的认识、足够的估计和充分的准备。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全乡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乡防重指挥部开展这次秋防集中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秋季防疫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要求更严格,有力有序地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全年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明确目标和要求,精心组织部署,确保秋季防疫行动的全面胜利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这次秋季防疫集中行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及狂犬病、猪链球菌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防治重点,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依靠群众防治,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35天的秋防集中行动,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坚决阻断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对人的感染,夺取秋季防疫行动的全面胜利。
(二)时间安排
全乡秋季防疫集中行动从9月22日起开始,至10月25日结束。
第一阶段:9月22日至9月30日,动员部署、物资准备阶段,各村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充分做好秋季防疫所需物资的计划供应工作。
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具体实施阶段,各村(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5日,自查整改阶段,各村(场)对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及时强化薄弱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
乡防治重大动物弊病指挥部将于10月中旬组织全乡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情况检查,并准备迎接上级对我乡秋季防控工作检查。
三、狠抓落实,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秋季集中防疫行动各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强制免疫制度,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今年秋防,农业部明确要求,对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实行强制免疫。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疫苗9月30日前全面配发到各村(场),免疫密度确保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则根据疫苗供应情况,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实行免疫,即按照种猪、规模猪场、仔猪、商品猪的顺序,在免疫时间上与其它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相隔7-15天的情况下,做到疫苗随到随免,确保在12月底以前所有猪全面免疫注射一次,使免疫密度达到100%。各村要按照乔乐乡制定的免疫方案,科学规范地开展免疫工作。要定期开展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抗体合格率未达规定要求的畜群、禽群,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对养殖户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必须有详细记录。强制免疫工作要求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
(二)加大消毒灭源力度,严防病原扩散
各村(场)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秋季集中防疫行动期间,要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组织一次消毒灭源活动。消毒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要将消毒情况记入免疫档案,消毒药可选用1:200的复合酚,1:300的强力消毒灵等,切实达到消灭病源、有效阻断疫病传播的目的。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确保及时掌握疫情态势
各村(场)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扩大监测范围,增强监测频次,切实掌握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进一步强化禽流感监测工作,加大种禽场、交易市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家禽监测数量和频次;要继续加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力度。同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生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要立即上报。对群众举报的疫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核实。
(四)切实加强检疫监管,确保流通环节不传播疫情
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一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对新建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合格后,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二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三要加强地区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加大对进出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四要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11月1日起,进入流通环节的牲畜全部佩戴新型二维码耳标,尽快实现动物卫生的全过程监控。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拒不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逃避或抗拒检疫,以及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活禽市场监测。针对国庆期间畜禽产品大范围流通、消费量增加的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
(五)切实强化应急准备,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
各村(场)和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应对突发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的充分准备。要根据《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严禁畜禽及相关产品流出疫区,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加强宣传,增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水平
各村(场)要及时召开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农户对秋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基层兽医做好秋季防疫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确保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强领导,落实保障,确保秋防行动顺利推进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根据政府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村主任为该村第一负责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防控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各村(场)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免疫到位、监测到位、责任到位。
第二,要加强疫苗等防疫物资的采购、调拨管理,为秋防提供良好的物资保障。各村(场)要坚持“科学计划、合理储备、及时调拨、确保必需”的原则。
第三、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调度秋防进展情况。各村(场)要加强秋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调度,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督促各地推进秋防工作,全面掌握秋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秋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