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义县人民政府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乔乐乡 / 履职依据 / 其他有关文件

索引号: A23830-0203-2023-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乔乐乡 生成日期: 2023-08-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乔乐乡集镇赶集管理办法

访问量: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乔乐乡集镇赶集管理水平,规范集镇秩序,美化乡容乡貌,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集镇环境,特制订本办法,实施要点如下:

第一条 凡进入农贸市场的车辆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停在指定地点乔乐新村里面,严禁乱停乱放行为。

第二条 学校至公路口摊位一律摆在人行道上经营,不得占道经营。

第三条 凡在我乡农贸市场售卖食品、五金、水果、蔬菜等按指定固定摊位不变,不得转让,摆放整齐、干净。

第四条 凡在我乡农贸市场经营者,各自搞好摊点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齐。

第五条 做到十不许:不许占道经营、不许乱丢垃圾、不许乱停乱摆,不许乱搭乱挂、不许欺行霸市、不许短斤少两、不许出售不合格产品、不许哄抬物价、不许损坏公物、不许在农贸市场晒稻谷及其它物品。

第六条 市场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好商户正常交易,对不执行制度者,管理人员有权警告、处罚、扣车。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