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处):
为落实高龄补贴动态管理,做到应享尽享,应停尽停,及 时准确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用多种形式,做好辖区内高龄补贴政策宣传、告知工 作,提高老年人及家属的政策知晓率,防止出现“已故老人仍 继续享受补贴”、“重复享受”等现象;
2.及时受理新增、变更、终止的高龄补贴申请,并进行核 实,规范办理流程,做到一人一档;
3.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高龄老人去世或户口迁移时,应主动 予以终止其高龄补贴待遇,并通知本人或其家属;
4.加强当月高龄老人动态管理,利用县民政局提供的殡葬 信息表,认真仔细地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做到注销及时;
5.对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老人、随子女外出居住的老人 建立信息台账,做到及时掌握老人动态情况;
6.以户籍为准,每年10月之前,对辖区内79岁老人加强 摸排,建立动态新增预备享受台账,做到补贴对象应享尽享;
7.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属地殡改办等相关部门 的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内高龄老人的动态情况;
8.每月8日之前应及时统计上报动态情况及汇总表至县民政局老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