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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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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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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情况

2021年安义县龙津镇、黄洲镇、新民乡、万埠镇、长埠镇、东阳镇、鼎湖镇对16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点位开展下半年自行监测。

监测项目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1102-2019)中规定的项目,监测频率:大于等于5吨和小于等于5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为每半年监测一次;对于大于5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为每个季度监测一次。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1102-2019)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安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结果见监测报告

相关附件:2021年下半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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