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发〔2020〕7号
关于印发《万埠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
专项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林场:
为加强防范森林火灾,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清明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现将《万埠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
万埠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林火灾,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来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8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认真落实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森林防火“三员”到岗到位,加大巡查力度。
2、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全天监测。
3、对省、市、县反映的火情监测卫星热点,须有村书记、主任带队组织实地核査,1小时内反馈镇政府(电话:83432178),再由镇政府上报县林业局。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清明期间,全面停止炼山、焚烧疫木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护林员、巡山员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做到无缝对接;重点墓区和坟山要有专人看守;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进山郊游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三)应急准备
1、各村要充实物资,加强演练,确保扑火需要。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处置程序要报镇林业办备案。
2、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16:00前向镇政府报告当日值班情况(电话:83432178)。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政府,严禁退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一小时报告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科学、合理调度。
(二)扑火原则
1、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村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要到火场一线指导、协调扑救工作,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村庄、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镇专业队和镇半专业扑火队为主,本镇扑火力量不足时,按程序向县防指申请支援。
2、跨镇增援力量。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或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本镇自身扑教力量不足时,调动其他乡镇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
(四)火场指导
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发生在敏感地区的重要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根据情况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