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朝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
县委组织部:
鉴于人事变动,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拟:
杨朝顺同志兼任万埠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黄国淼同志兼任万埠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朱贤度同志的万埠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彭林峰同志兼任万埠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免去杨学升同志的万埠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陈勇春同志兼任万埠镇经济办公室主任;
胡小波同志兼任万埠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免去朱贤度同志的万埠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丁霞同志任共青团万埠镇委员会书记;
免去陈凤根同志的共青团万埠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熊杏珍同志任万埠镇妇女联合会主任;
免去彭林峰同志的万埠镇妇女联合会主任职务。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中共安义县万埠镇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