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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450-0601-2022-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2-02-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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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本县环境卫生、燃气行业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环境卫生、路灯管护、景区日常维护费的年度经费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三)负责县城区公园广场、景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日常服务协调。

(四)负责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共照明,灯饰亮化、垃圾中转站、收集站、垃圾池、果壳箱等市容环卫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协调。负责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负责城区占用及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的协调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服务协调。

(七)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工作,保障燃气正常供应。

(八)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股、环境卫生股、路灯管理股、 公园广场管理股、农贸市场股、燃气管理股、垃圾分类股。

本单位于2021年3月合并,由安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景区管理所、路灯管理所、燃气站合并成为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

人员总计:实有人数合计71人,其中全额拨款27名,离退休43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安义县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64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3.291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640.49万元,较预算安排减少514.691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0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4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14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6213万元;资本性支出102.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7.9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2.8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19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67万元,资本性支出102.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4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4.69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7.9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2.8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19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0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67万元,资本性支出102.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上升   0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0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27  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辆   。

(九)项目情况说明

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无项目预算。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缩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万元,比上年增加2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里包含上一年度预算不足追加部分。

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中心预算公开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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