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统计表
已确认、公 示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
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情况 |
行政裁量基准 制度情况 |
行政执法决定情况 |
重大行政处罚案 件备案情况 |
|||||||||||||||||||
职权主体数 |
授权主体数 |
委托主体数 |
在岗在编人员数 |
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 |
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数 |
培训次数 |
行政执法事 项清单项数 |
涉及行政执法单位数 |
是否公示 |
年度行政裁量基准数 |
现有行政裁量基准总数 |
是否录入平台 |
总 数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其他行政行为 |
总体备案数 |
企大政罚案数 |
是否经法制审核 |
||||
行政许可清单数 |
行政处罚清单数 |
行政强制清单数 |
行政检查清单数 |
其 他 |
||||||||||||||||||||
1 |
0 |
0 |
77 |
1 |
0 |
2 |
13 |
3 |
1 |
1 |
3 |
1 |
是 |
311 |
204 |
否 |
2741 |
2555 |
186 |
0 |
0 |
0 |
0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 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数据。
2. 培训次数为组织开展的专业培训次数和综合培训次数总和。
3.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情况中的“是否公示”是指所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是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行政执法服务网公示。
4. 年度行政裁量权基准数,省级单位统计梳理、细化并经公布的行政裁量基准数,一个法律条款的细化内容计为1个行政裁量基 准。市级及以下单位统计与上级部门对接的行政裁量基准数。现有行政裁量基准总数统计现有公布有效的所有行政裁量基准数。
5.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中“是否经法制审核”指全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范围参照赣府厅字 〔2019〕22 号文件规定。
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宗) |
撤销许可 的数量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的数量 |
不予许可的数量 |
|||
1 |
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555 |
2555 |
2555 |
0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555 |
2555 |
2555 |
0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 、“许可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 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 (宗) |
罚没金 额( 万 元) |
备注 |
|||||||
警告、 通报批 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 得、没收非法 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 低资质等级、吊销 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 业、责令关 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计宗 合() |
|
|
||
1 |
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0 |
185 |
0 |
0 |
0 |
0 |
0 |
185 |
15.64626 |
|
合计 |
0 |
185 |
0 |
0 |
0 |
0 |
0 |
185 |
15.64626 |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
2. 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比如驱逐出境等。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 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 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参考顺序: (1) 警告、通报批评, (2) 罚款,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5)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 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6) 吊销许可证件, (7) 行政拘留。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宗) |
合 计 |
||||||||||
限制 公民 人身 自由 |
查封场 所、设 施或者 财物 |
扣押 财物 |
冻结存 款、汇 款 |
其他行 政强制 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 法院 强制 执行 |
||||||||
加处罚 款或者 滞纳金 |
划拨 存款、 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 处理查封、扣 押的场所、设 施或者财物 |
排除 妨碍、 恢复 原状 |
代 履 行 |
其他 强制 执行 方式 |
|||||||||
1 |
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作出“限制公民人身自 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 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 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 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 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双随机”监管情况 |
涉企检查计划情况 |
专项检查情况 |
重点监管 |
|||||||||||
“双 随机” 监管 清单 占比 |
检查 计划 数 |
检查 任务 数 |
行政 检查 (次 数) |
联合 检查 任务 数 |
联合 检查 占比 |
是否 依托 平台 开展 |
涉企 检查 计划 数 |
涉及 企业 数 |
同比 下降 |
开展涉及 国家、省、 市政府等 部署的专 项检查次 数 |
专项计 划是否 按时在 平台备 案 |
重点 监管 清单 数 |
重点 监管 任务 数 |
是否 依托 平台 开展 |
||
1 |
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00% |
1 |
2 |
2 |
2 |
100% |
是 |
1 |
2 |
50% |
0 |
|
0 |
0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双随机”监管清单占比是指“双随机”监管类型数与检查实施清单总数占比。
2.“联合检查占比”指“双随机”联合检查数与“双随机”监管类型数占比。
3.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 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 查记录,计为检查1 次。
4.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