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要
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安义县发改委),前身为安义县计划委员会。
2002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发[2002]21号)文件精神,安义县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安义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划出的职能:将制定土地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职能,交给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增加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和动用计划;转变的职能: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审批改为监管;取消的职能:不再编制农转非、生产资料购销、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分配计划。
2005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县政府部分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安发[2005]9号)文件精神,安义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撤销县政府办公室内设的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其职能并入县发改委。
2010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安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安发〔2010〕6号)文件精神,县物价局并入县发改委,保留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工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划入的职能:原县物价局承担的价格管理工作职能,原县经济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能源管理工作职能;划出的职能:将工业行业规划和工业产业政策制定的职能划入县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地方金融发展有关职能、企业上市工作职能划入县政府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饲料工业行业管理的职能划入县畜牧水产局;新增的职能: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山江湖综合开发规划工作职能,加强重大重点项目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职能。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15名(含价格监督检查局和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工勤事业编制8名(含价格监督检查局和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经济师1名,物价局局长1名(副科级),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1名(副科级);正股级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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