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业、产业和区域规划。
2.协调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开展争取国家、省、市重大经济政策支持工作。
3.跟踪、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4.提出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为民办事项目计划;统筹安排县级重大重点项目和政府主导投资项目计划;审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社会投资项目,审查和上报权限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节能评估报告等项目前期材料;负责对全县各类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开展项目稽查和验收工作。
5.开展全县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工作,并对其过程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6.协调拟定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7.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推进全县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县本级公共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办县公共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研究全县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重大问题,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编制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9.负责全县的价格管理(不含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根据定价权限和范围,制订和调整全县执行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10.负责全县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开展收费报告工作。
11.负责价格听证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开展价格认证、成本审核、价格信息监测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791-8342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