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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030-0102-2011-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18-05-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失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发改委内设机构及委属单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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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上传下达、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来信来访、计划生育、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组织、人员培训、对接人大政协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办公自动化、保密保卫、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 (二)综合改革股(对接鄱阳湖、山江湖规划办、“十二五”规划办、目标管理办、国防经济动员办、医改办、体改办) 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标体系,指导相关单位编制行业、产业和区域规划;负责全县经济运行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山江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工作;负责开展本县经济体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大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扩内需办) 负责提出全县重大重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和民心工程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县重大重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和民心工程建设,具体承办重大重点项目调度会;负责审批和上报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对限额以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审查上报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负责对限额以内的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审查上报限额以上的项目;负责开展项目稽查工作;负责第四兵团及本单位招商工作;负责建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报送统计报表;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投资管理办公室(稽查办、污建办) 负责指导全县各单位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发展规划和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审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负责审查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审查工程预算、概算、控制价、预决算;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核准、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价格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管理的工业品、交通运输及能源等价格改革方案;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提出本县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县管商品价格水平以及相应的作价原则与办法;参与重要工农产品储备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负责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拟定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召开价格听证会;制定县管商品价格水平以及相应的作价原则与办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交通运输、能源等重要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处理和协调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参与收费监督检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收费管理股 负责本县行政事业性、涉房、物业等公用性、公益性、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改革方案,负责国家、省、市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提出管理建议;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实施治乱减负,规范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行为;负责审核、换发全县《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的工作,定期进行年审、年检;受理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参与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物价局(副科级) 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务院、省、市价格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负责全县物价工作者的教育及业务培训;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提出的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拟订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中长期调控规划,提出价格调控措施建议;依法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依法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拟订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地方经营性收费管理;组织实施价格改革;制定和调整本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施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治理各类乱收费;负责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化工作;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制度;负责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根据价格监测信息,向县政府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定期成本监审和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依法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负责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工作。 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和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协调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生产与消费者之间的价格纠纷;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能源局(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办) 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以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预测监测能源需求和能源发展情况,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协调和处理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电、油的运行管理;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指导申报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能源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协调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相关工作。 二、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单位职能: (一)安义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含农调队) 1、按照国家、省、县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研究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2、监督检查全县价格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3、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及价格违法案件。 4、依法受理价格举报案件。 5、帮助企业逐步完善内部价格监督管理制度,开展“价格诚信活动”。6、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安义县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 负责对政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的涉案物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没收的各种物品及充抵罚款的物品;金融、税务等部门依法扣押、抵押、抵债物品;对公物拍卖及交通事故定损和保险理赔的价格认证以及负责社会产品等价格行为的合法性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管理,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分析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化趋势;制定并适时启动全县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 (三)安义县价格信息咨询服务部 及时传递和反馈价格信息,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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