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民小学食堂、水井及电路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安义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批复新民小学食堂、水井及电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及《新民小学食堂、水井及电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的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民小学食堂、水井及电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安义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新民小学内
四、建设性质:改造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食堂45平方米,开挖水井一座,改造校园电路300米,架设输电线路400米。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该项目总投资2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地方教育附加返还原征收地资金25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2015年3月-2015年8月。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逾期未建设,本批复事项自行失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审批。
此复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