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平(党委书记、局长):领导公安局全面工作。
余 炜(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局长主持公安局日常工作。分管政工和老干部工作。
黄声雷(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特巡警大队;联系指导石鼻派出所、长埠派出所。
陈 勇(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交警大队;联系指导龙津派出所。
刘 方(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主持交警大队工作;联系指导新民派出所。
李训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和督察工作。
王伟广(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侦大队、法制室、情报信息中心(反恐和情报大队);联系指导万埠派出所。
刘执金(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警务保障室、经侦大队;联系指导凤凰山派出所。
王润水(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分管保安公司和工青妇工作;联系指导黄洲派出所、长均派出所。
涂赞勇(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指挥中心、国保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联系指导东阳派出所、县武警中队。
凌忠平(党委委员、鼎湖派出所所长):主持鼎湖派出所工作;分管森警大队;联系指导乔乐派出所。
县公安局领导工作协作制度
为了保证局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所分管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局领导工作协作制度。
一、局领导协作的安排
徐瑞平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由余炜同志代管日常工作。
余炜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徐瑞平同志代管。
黄声雷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刘执金同志代管。
陈勇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凌忠平同志代管。
刘方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陈勇同志代管。
李训根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王润水同志代管。
王伟广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涂赞勇同志代管。
刘执金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黄声雷同志代管。
王润水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李训根同志代管。
涂赞勇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王伟广同志代管。
凌忠平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间,分管的工作由陈勇同志代管。
二、如分管和代管的领导同时外出,他们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的局领导代管。
三、分管局领导在外出前,要向代管的局领导移交有关工作;回来后,代管的局领导应向分管局领导进行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