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詹鸿等十五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批复
各党支部:
经2012年11月2日局党委会研究,同意下列15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指挥中心党支部:詹鸿;
政工监督室党支部:刘冬冬;
治安大队党支部:刘昊;
刑侦大队党支部:蔡定宏;
交警大队党支部:喻华平、李啸;
特巡警大队党支部:姜安;
看守所党支部:万雄飞;
鼎湖派出所党支部:刘啸;
万埠派出所党支部:赵健;
东阳派出所党支部:黄小斌;
黄洲派出所党支部:张华军;
新民派出所党支部:胡鲁平;
长均派出所党支部:罗鑫;
凤凰山派出所党支部:谢艳成。
上述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从各党支部通过之日起算,凡此次岗位发生变动的民警,相应地转入新的党支部进行考察。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