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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专项行动”以来,凤凰山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事不小办,尽心为民服务,尽力为民解忧。5月16日上午,该所通过面对面的说服教育,成功化解一起理赔纠纷。
2024年5月16日上午10时许,凤凰山派出所接辖区沛东物业有限公司报警称:有人在公司称要打人,接报后,值班所长黄三龙,带领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询问查明:2024年4 月3日一天早上,一辆疑似沛东物业有限公司的洒水车在龙津镇南门路作业过程,将南门路周世香女士店门玻璃弄烂,后路人向其指认系沛东物业公司的洒水车弄坏,周女士持一段录像找上门要求赔偿。沛东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周女士仅凭路人指认且不能提供车牌号,赔偿理由不足,不予赔偿。事情虽小,但周女士近期因生活问题,心情烦闷,见公司人员拒绝赔偿,情绪十分激动,当即拍桌子、摔椅子,与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首先请周女士稳定情绪,了解破损物品的价值,路人反应的详情。尔后向沛东物业公司了解,全县洒水车使用情况,排除其他公司车辆所为。在充分沟通双方意见后,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民警认真、快速、小事不小办的工作作风,得到当事人双方一致好评。收到赔偿的周女士,望着登上警车的民警连声说:“谢谢,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