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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550-0403-2024-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4-09-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供销联社干部业绩“大比拼”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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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盯“奋进勇争先,安义善作为”活动目标要求,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全县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经济领域干部业绩“大比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24〕3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以科学精准有效的考核评比,促进干部奋勇争先、担当作为,为“拼争四个第一,建设五个新安义”提供坚强保障。

二、评比范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勤人员)。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全社干部业绩“大比拼”考核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安义县供销联社干部业绩“大比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凤生  县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黄  猛  县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三级主任科员

万小彪  县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彭义军  县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杨圣榜  县供销联社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思敏  县供销联社组织人事股股长、办公室主任

熊林杨  县供销联社综合治理股负责人

高志飞  县供销联社合作指导股股长

樊楚欣  县供销联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  明  县供销联社财务会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股,具体负责干部业绩“大比拼”考核工作的实施和统筹协调,黄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比原则

1.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

2.客观公正,注重工作实绩;

3.简便易行,有效管用;

4.分级分类,量化评比。

五、考核内容

围绕县供销联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结合省、市社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奋进勇争先, 安义善作为”活动、“半年一晒”活动、综合考核、年度考核等,将考核结果量化,促使干部工作业绩亮出来、表现优劣赛出来。

采取百分制的方式计分,满分100分。其中,省、市社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奋进勇争先,安义善作为”活动等任务80分,从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承担任务量大小、任务难易程度、工作效率等5个方面评价;日常表现评价20分。

最终得分=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得分+承担任务量大小奖励加分+任务难易程度奖励加分+工作效率奖励加分+日常表现评价得分。

1.任务完成情况计分(80分)

(1)每月任务完成情况(每个月5分,共55分)

按照负责的工作任务的完成率计分(协助或参与的任务不纳入计算)。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当月完成任务数/当月任务总数*5。

(2)年度任务完成情况(25分)

按照负责的工作任务的完成率计分(协助或参与的任务不纳入计算)。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年度完成任务数/年度任务总数*25。

(3)承担任务量大小(加分项)

计算全社干部承担的工作任务数的平均值(平均值=单位承担工作任务总数/负责干部总数),对承担工作任务数超过平均值的,给予加分,低于平均值的不加分。每多承担1项任务加0.1分,加分=(该干部负责任务数-平均值) *0.1。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工作任务,该任务不加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4)任务难易程度(加分项)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项目或工作,适当提高负责重点工作干部的得分。每负责1项重点工作的加0.3分,没有重点工作的不加分。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工作任务,该任务不加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5)工作效率(加分项)

对提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给予奖励加分,每提前完成1项任务加0.5分。同时,从提前完成任务的次月起,该项任务依然纳入每月任务完成情况的任务数进行计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6)表彰奖励(加分项)

对在评比年度内干部个人或负责工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经干部业绩“大比拼”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分析研判,给予奖励加分。其中,县直单位奖励表彰加0.15分,县委县政府、市直单位奖励表彰加0.25分,市委市政府、省直单位奖励表彰加0.5分,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奖励表彰加0.75分, 党中央国务院奖励表彰加1分。因同一工作获得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给予加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7)特殊情形计分规则

若每月工作任务多次为相同工作任务或多次为对接、协调、配合等没有实质工作内容的,只计算第一次任务得分,后期该类情况不视作任务数。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该任务完成率为59%。

对无法明确负责干部的工作任务,则该项任务纳入所有 参与此项工作干部的任务数计分。奖励加分时,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干部进行平分。

对没有负责工作任务的干部,其任务完成情况得分以本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分。

对年内新录用或调整进入县社工作的,其调整前的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得分,以全社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分。进入单位后短期内没有进行分工的,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得分以县社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分,待明确负责工作任务后再按上述办法计分。对年内工作任务的分工发生变化的,从调整的当月开始按上述办法进行计分。

2.日常表现评价计分(20分)

由单位主官、副职综合干部的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一般”“较差”3个等次,优秀等次的计20分、一般等次的计18分、较差等次的计16分。评为优秀等次的不超过40%。

六 、实施步骤

1.细化责任到人。干部业绩“大比拼”活动领导小组牵头梳理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后,由各项工作任务牵头负责的副职明确负责承担工作的干部,报组织人事股。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工作任务牵头负责的副职、负责承担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的,应在第一时间将变动情况报组织人事股。

2.常态督导推动。结合“奋进勇争先,安义善作为”活动考核考评,县社考核考评组对干部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按计分办法进行计分。

3.业绩全程纪实。探索建立干部业绩纪实档案,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评比得分情况、领导综合评价意见等进行记录,反映干部工作成效全过程。

4.强化结果运用。干部业绩评比结果呈报党组,对排名靠前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排名靠后、能力岗位不适应的,视情调整工作岗位。

附件:1.干部业绩纪实档案


部业绩纪实档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入党

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任职务

工  作  小  结

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

任务

完成

情况

年度目标任务

是否属

于重点

任务

任务

完成

情况

备注

得分

及排

名情

2月(5分)

3月(5分)

4月(5分)

5月(5分)

6月(5分)

7月(5分)

8月(5分)

9月(5分)

10月(5分)

11月(5分)

12月(5分)

年度任务 完成情况 (25分)

日常表现评价(20分)

奖励加分情况

汇总得分及排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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