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盯“奋进勇争先,安义善作为”活动目标要求,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全县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经济领域干部业绩“大比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24〕3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以科学精准有效的考核评比,促进干部奋勇争先、担当作为,为“拼争四个第一,建设五个新安义”提供坚强保障。
二、评比范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勤人员)。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全社干部业绩“大比拼”考核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安义县供销联社干部业绩“大比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凤生 县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黄 猛 县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三级主任科员
万小彪 县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彭义军 县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杨圣榜 县供销联社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思敏 县供销联社组织人事股股长、办公室主任
熊林杨 县供销联社综合治理股负责人
高志飞 县供销联社合作指导股股长
樊楚欣 县供销联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 明 县供销联社财务会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股,具体负责干部业绩“大比拼”考核工作的实施和统筹协调,黄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比原则
1.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
2.客观公正,注重工作实绩;
3.简便易行,有效管用;
4.分级分类,量化评比。
五、考核内容
围绕县供销联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结合省、市社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奋进勇争先, 安义善作为”活动、“半年一晒”活动、综合考核、年度考核等,将考核结果量化,促使干部工作业绩亮出来、表现优劣赛出来。
采取百分制的方式计分,满分100分。其中,省、市社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奋进勇争先,安义善作为”活动等任务80分,从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承担任务量大小、任务难易程度、工作效率等5个方面评价;日常表现评价20分。
最终得分=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得分+承担任务量大小奖励加分+任务难易程度奖励加分+工作效率奖励加分+日常表现评价得分。
1.任务完成情况计分(80分)
(1)每月任务完成情况(每个月5分,共55分)
按照负责的工作任务的完成率计分(协助或参与的任务不纳入计算)。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当月完成任务数/当月任务总数*5。
(2)年度任务完成情况(25分)
按照负责的工作任务的完成率计分(协助或参与的任务不纳入计算)。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年度完成任务数/年度任务总数*25。
(3)承担任务量大小(加分项)
计算全社干部承担的工作任务数的平均值(平均值=单位承担工作任务总数/负责干部总数),对承担工作任务数超过平均值的,给予加分,低于平均值的不加分。每多承担1项任务加0.1分,加分=(该干部负责任务数-平均值) *0.1。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工作任务,该任务不加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4)任务难易程度(加分项)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项目或工作,适当提高负责重点工作干部的得分。每负责1项重点工作的加0.3分,没有重点工作的不加分。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工作任务,该任务不加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5)工作效率(加分项)
对提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给予奖励加分,每提前完成1项任务加0.5分。同时,从提前完成任务的次月起,该项任务依然纳入每月任务完成情况的任务数进行计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6)表彰奖励(加分项)
对在评比年度内干部个人或负责工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经干部业绩“大比拼”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分析研判,给予奖励加分。其中,县直单位奖励表彰加0.15分,县委县政府、市直单位奖励表彰加0.25分,市委市政府、省直单位奖励表彰加0.5分,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奖励表彰加0.75分, 党中央国务院奖励表彰加1分。因同一工作获得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给予加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7)特殊情形计分规则
若每月工作任务多次为相同工作任务或多次为对接、协调、配合等没有实质工作内容的,只计算第一次任务得分,后期该类情况不视作任务数。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该任务完成率为59%。
对无法明确负责干部的工作任务,则该项任务纳入所有 参与此项工作干部的任务数计分。奖励加分时,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干部进行平分。
对没有负责工作任务的干部,其任务完成情况得分以本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分。
对年内新录用或调整进入县社工作的,其调整前的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得分,以全社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分。进入单位后短期内没有进行分工的,每月任务完成情况得分以县社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分,待明确负责工作任务后再按上述办法计分。对年内工作任务的分工发生变化的,从调整的当月开始按上述办法进行计分。
2.日常表现评价计分(20分)
由单位主官、副职综合干部的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一般”“较差”3个等次,优秀等次的计20分、一般等次的计18分、较差等次的计16分。评为优秀等次的不超过40%。
六 、实施步骤
1.细化责任到人。干部业绩“大比拼”活动领导小组牵头梳理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后,由各项工作任务牵头负责的副职明确负责承担工作的干部,报组织人事股。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工作任务牵头负责的副职、负责承担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的,应在第一时间将变动情况报组织人事股。
2.常态督导推动。结合“奋进勇争先,安义善作为”活动考核考评,县社考核考评组对干部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按计分办法进行计分。
3.业绩全程纪实。探索建立干部业绩纪实档案,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评比得分情况、领导综合评价意见等进行记录,反映干部工作成效全过程。
4.强化结果运用。干部业绩评比结果呈报党组,对排名靠前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排名靠后、能力岗位不适应的,视情调整工作岗位。
附件:1.干部业绩纪实档案
干部业绩纪实档案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民族 |
|
籍贯 |
|
出生地 |
|
|
入党 时间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健康状况 |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
在 职 教 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
现任职务 |
|
|||||
工 作 小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工作 任务 完成 情况 |
年度目标任务 |
是否属 于重点 任务 |
任务 完成 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分 及排 名情 况 |
2月(5分) |
3月(5分) |
4月(5分) |
5月(5分) |
6月(5分) |
7月(5分) |
|||
|
|
|
|
|
|
||||
8月(5分) |
9月(5分) |
10月(5分) |
11月(5分) |
12月(5分) |
年度任务 完成情况 (25分) |
||||
|
|
|
|
|
|
||||
日常表现评价(20分) |
奖励加分情况 |
汇总得分及排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