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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491-0203-2015-00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5-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供销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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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供销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和《安义县作风建设“六个严查”》文件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全县供销工作的全面发展,经县社党委研究决定作出如下规定:

一、签到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并实行签到制度。签到必须在上班时间10分钟之内,无故不签到者一次扣款20元,办公室负责签到工作的落实,不得代签、补签,因开会、公务外出、请假由办公室做好记录。每月统计一次,并张榜公布。

  二、请假制度。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请假的文件要求。因个人事务请假,半天必须事先向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必须事先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一天以上要写书面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办公室存档。没有请假无故不上班的工作人员每天扣款200元,每年请事假不能超过法定天数,超过法定天数每天扣减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奖金。

三、作风纪律。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做上网玩游戏、看电视电影、浏览购物网站、网上购物、qq聊天(包括手机)、炒股、打毛线等与工作无关违反纪律的事情,一经发现每次扣款100元。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并经上级暗访查处,除按县委文件要求问责外,并取消年终目标奖金,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经县社领导查实违反工作纪律三次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得评先评优推荐提拔重用。

四、监督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由党委委员、主任科员帅珍富同志分管,办公室具体抓好监督落实,县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抽查上班纪律。在执行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监管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如有违反原则,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开始进行处罚,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在机关干部会上作自我批评。

以上规定县社每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每个月将违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扣罚款项在其个人当月绩效工资中扣减,本规定从201412月起开始执行。

 

安义县供销社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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