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局、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法治交通”的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字化政府改革、执法监管、信用交通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部门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研究制定《2023年安义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交字〔2023〕5号),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业执法监督指导、提高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等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我局在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切实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规定,科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有效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安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安编发〔2019〕4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1年7月全部改革到位,正式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全面梳理交通运输审批服务事项,建立“六个一”事项清单目录表,制定了《安义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主要权责共327项,其中:行政许可31项,行政处罚147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17项;进一步梳理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将各个环节细化、框图化,并通过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有效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效能。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本局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对重大案件由本部门法制机构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后再执行,加强执法机构的内部监督力度。同时加大系统内部检查力度,促进基层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做好事前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本局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和相关服务指南。做到事中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均能做到持证上岗,主动亮证执法,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做到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落实事后公开,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规定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在执法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我局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内容,扎实开展局班子集体学法、全体干部职工年度普法、向管理相对人和广大社会群众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各项工作,有效维护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政府宣传教育经费缺乏、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氛围,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普法的积极性。
(二)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文明用语、态度行为举止不够好;执勤执法过程中存在装不规范、不严整的情况;案卷文书细节及质量还需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成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素质、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交通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交通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交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交通人员在履行交通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交通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交通执法行为,不断推动交通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县法治交通建设工作。
2、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5年》和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各项部署,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2023年安义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交字〔2023〕5号,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业执法监督指导、提高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等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交通机关工作实际,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在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切实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规定,科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有效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相关法律责任。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我局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交通监督职责,是开展交通工作的基本原则。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全面梳理交通运输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将各个环节细化、框图化,并全面实施证明事项承诺制,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有效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效能。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和相关服务指南。做到事中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均能做到持证上岗,主动亮证执法,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做到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落实事后公开,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规定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录入行政处罚情况,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报送江西交通信用网站,加强信用信息监管,接受群众监督。
4、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安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安编发〔2019〕4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现已改革到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交通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交通“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交通。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责任。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6、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安全法规股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交通人员以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法治学习宣传。交通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在各项工作中宣传国家宪法、党章和有关交通各项法规。将依法文明交通贯穿始终,将法治宣传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在单位周边设置宣传展板、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
(1)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2)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五、2024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培训提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水平。继续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全员参加普法教育培训等方式,有效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加大行政执法装备保障力度,建立完善装备标准体系,配齐执法执勤个人基本装备。
(三)加强部门内部监督管理。继续贯彻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执法机构的内部监督力度,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四)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进一步创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努力营造交通运输行业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