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安字[2010]4号)部署,经研究,决定从4月5日开始到5月底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园)校长负责制以及分管领导、安全干事、教师“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2.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要点以及局领导在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四个一”活动的开展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制度化、常态化。
4.校内外安全防范措施,尤其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灾害天气等防范措施是否已经制定并得到有效落实。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应急演练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学校(园)自查,局安全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时间从4月5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
1.自查(4月5日至4月23日)。各校(园)对六项检查内容要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同时,要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2.检查(5月4日至5月10日)。局安全办对各校(园)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县安委会对重点学校进行督查。
三、几点要求
1.各校(园)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本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校长要亲自参与并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这次检查,一定要严格、深入、细致,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死面,整改不留险点隐患。
3.各校(园)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工作,将安全教育“四个一”活动推向纵深。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天气变化情况,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灾害天气等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学生上放学途中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同时,要对高考生和中考生进行心理疏导,杜绝学生因心理压力引起的意外事故。
4.各校(园)要将本单位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按要求填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推进表》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于5月8日前报局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