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中小学(幼)“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我县名师示范、辐射、引领、带动作用,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和优质均衡科学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名师工作室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锤炼提升研修共同体的学术水平和教育素养,发挥其教育教学实践引领能力;提炼推广研修共同体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思想,加快并提高其教育成果的形成和转化;完善团队化、特色化教师成长机制体制,建成区域性教师发展平台,发挥名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教师提升全覆盖,促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人员组成与职责
(一)名师工作室主要任务
以名师工作室为依托,承担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形成自己的学科思想和研修文化;整合教育优质资源,着眼于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和辐射作用,持续开展名师送培送教活动;注重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网络研修形式,提升教学研修的效率,增强知识更新能力;开展名师工作室沙龙活动,在研究和讨论中增强教师的学习意识,在不断发展中提升自身素养。
(二)名师工作室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 一是主持人,由我县在职在岗的江西省特级教师、江西省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骨干教师、南昌市学科带头人四类优秀骨干教师担任 (乡村学校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是核心成员,协助名师开展工作,不超过 5 人;三是学员,为接受培训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在全县中小学同学科教师中遴选,不超过 5 人;外校教师占工作室成员比例不少于20%。成员和学员的产生以双向选择的方式组建。
三、建设与管理
(一)提高认识。名师工作室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教育科研的基地、业务交流的平台、资源辐射的中心、教师成长的加油站。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实际有计划地逐步建立名师工作室,强化教师的使命感,提升教师幸福度,激励广大教师为安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精心组织。各校要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机构,按照条件择优遴选主持人、核心成员和学员,并积极支持开展各项活动。
(三)指导管理。名师工作室由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学校应安排一名校级领导具体分管。县教师发展中心定期组织名师培训,加强业务指导, 促进名师工作室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
(四)保障措施。名师工作室工作纳入学校教学管理,所在单位要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给予必要的经费。安义县教体局批准成立的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开始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实行动态管理。建设期间,县局每年为每个名师工作室提供壹万元的工作经费。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名师工作室将进行约谈并停止发放相关经费。
(五)申报流程。首先个人提出申请成立名师工作室(截止日期:4月14日)、再由学校推荐上报县教体局(截止日期:4月28日 注:同学校同学段同学科只能推荐一个名师工作室)、最后由县名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联系人:熊可 联系电话:18970085058)
四、考核与评估
县教师发展中心每年6月下旬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者原则上不超过名师工作室总数的 30%,获优秀等级者县教体局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市级优秀名师工作室贰万元;县级优秀名师工作室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