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预防学生溺水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纵深推进2024年全县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县教体局于4月17日、18日开展了一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督查,现就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县教体局共安排11个督查组、40余人,分别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一次防溺水专项督查,共督查中小学54所、幼儿园26所,共计80所,督查学校全覆盖。此次督查共发现隐患问题117个(详见附件),提出督导意见160余条。各督查组将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二、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一)教育提醒工作不够细致。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①“1530”安全宣传模式没有严格落实,没有对学生进行重点教育提醒;②安全课为拍照而拍照,未真正开展,提供不了完整的台账;③班主任没有仔细检查《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和《防溺水安全承诺书》数量,家长签收、勾选送达方式、家长联系电话、回访教师签字等信息填写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或问题;④没有按要求将省教育厅发布的“学生安全温馨提醒”推送,没有组织学生在放学前观看“学生安全温馨提醒”中的微视频;⑤没有在节假日前一天推送安全提示,甚至根本没有推送提醒信息;⑥没有在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防溺水标语,没有制作悬挂防溺水横幅。
(二)摸底排查工作不够认真。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①重点学生摸排表信息不完整,没有严格按照班主任包保重点男生、科任老师包保其他男生的要求进行包保;②没有严格落实校领导包保班级的措施,有的学校存在用中层干部包保班级的现象;③学校对蹲点局领导不清楚,也不向校长问询,填写的是蹲点股室负责人的信息或者干脆不填;④有些重点学生的分类存在随意性,不准确。⑤对校园周边水域和学生上放学路途水域没有再次进行实地摸排,使用去年的水域摸排表充数,或者去年的水域摸排表也找不到。⑥没有对校园周边和学生上放学路途水域的“四个一”缺失情况进行摸排登记,未及时向属地政府汇报要求补充。
(三)任务清单推进不够及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没有及时开展防溺水安全倡议签名和集体宣誓活动。②防溺水手抄报和征文活动没有制定方案、也没有布置开展。③学生默写防溺水“六不”没有全面进行,老师批改不严谨,没有找出学生的错别字,没有批改时间。等等。
(四)专项纸质台账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根据2024年全县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的要求,各校要召开本地本校防溺水动员部署会,要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防溺水安全志愿服务队。以上材料,有的学校用去年的抵数,有的学校用去年的直接翻版,有的学校材料没有打印。对于规定要报送县教体局的纸质材料,有的学校没有及时报送。
三、整改要求
(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高度重视、高质推进、高效落实,大力加强教育、宣传、提醒和督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防范化解学生溺水事故风险,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履好自己的责”,确保实现学生溺水“零发生”目标。
(二)务必做到限期整改。各校要牢固树立“隐患不整改等同发生事故”的理念,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附件)要求,对号入座、对标整改,在收到本文件3个工作日之内,分别向局办公室(安保)和局蹲点股室报送书面盖章的整改报告(或发送盖章版PDF)。局蹲点股室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督导,督促指导蹲点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和报送整改报告。同时,各校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对各项防溺水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查漏补缺、立行立改,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地见效。
(三)务必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严格落实防溺水任务清单23条,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推进,真正做到一项不缺、一环不漏。尤其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加强“1530”宣教措施,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地进行防溺水教育提醒。要切实强化家校联系对接,务必及时推送省教育厅制作的每周一次“学生安全温馨提醒”,在放学前组织学生收听收看其中的微视频;节假日期间务必及时推送安全提醒信息,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与监护职责。各校要认真组织防溺水手抄报评比和征文评选活动,深化学生防溺水体验教育,一张小小奖证可能比老师讲千遍万遍都有用。
(四)务必严格责任落实。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学校主体责任、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防溺水安全责任体系。县教体局将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落实,将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防控措施落实及成效等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和校长绩效考核范畴。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项督查,逐项“复盘”倒查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并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进行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