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全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并深化全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公安、学校多方协同高效工作机制,根据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化南昌市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公通字〔2024〕31号),安义县教育体育局、安义县公安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校园安全“可防可控、重在预防”的理念,整合多方资源,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治机制,进一步提升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水平,持续深化校园安全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三个坚决防止、三个坚决保障、三个持续下降”的工作目标,即:坚决防止因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发生暴力伤害师生恶性案件,坚决防止因学校安全管理不严格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内案事件,坚决防止因涉校案事件应对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坚决保障校园师生的人身安全,坚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坚决保障校园周边社会面治安平稳;实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数及中小学生溺亡人数持续下降。
二、细化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落实全县校园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全县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落实,全面压实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制定全县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等级考评、教育督导评估等考评体系;及时摸清和掌握全县校园安全工作状况,会同属地公安机关指导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及校园安防“四个百分百”和“四个一”工程建设,健全落实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对校园安全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统筹调动各方力量资源,为推进全县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对全县校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发生重大涉校案事件的,落实平安校园达标考核“一票否决”,并进行追责问责。
(二)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依法加强对全县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监管范畴,牵头指导督促校园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及校园安防“四个百分百”和“四个一”工程建设;牵头做好校园从业人员背景审查和校园保安员管理培训,健全落实校园“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指导派出所做好校园安全检查、法治宣传、隐患整改、周边整治、矛排化解、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协同文旅、卫健、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定期梳理汇总全县校园安全问题隐患,分析研判涉校案件和学生溺水事故,提出工作建议和防范对策,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反馈报告,并跟踪推进落实;依法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和学校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三)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主要负责履行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及校园安防“四个百分百”和“四个一”工程建设;健全落实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足够的保安员;认真制定并落实值班巡查、高峰护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涉校矛排、培训演练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防暴恐、防侵害、防踩踏、防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提出的安全工作建议和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到位;常态化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法制、心理健康、防溺水等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健全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考评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三、落实工作措施
(一)健全落实隐患排查机制。属地派出所、各校要对校园安全共同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针对安全制度落实、安防设施管理使用、校园安防“四个百分百”和“四个一工程”建设、专职保安员配备、校车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学校彻底整改落实;定期对校园安全开展巡回检查,指导督促各校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协调解决相关疑难问题和矛盾困难。
(二)健全落实研判预警机制。县公安局及属地派出所对发现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开展核查研判,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发出安全警示,全力推动各类风险隐患前端消除;对于发现可能存在的个人极端行为,要及时会同基层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化解稳控措施;对发现的学生扬言自杀行为,要及时向学校发出预警提示,指导学校会同学生家庭落实心理干预、专人守护等工作措施,实现预警在早、处置在小。县教体局、县公安局要依托各级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互通情况、密切沟通协作,全面加强对校园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
(三)健全落实护校安园机制。按照省、市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要求(详见附件1),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共同指导学校建立完善“护学岗”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模式、工作任务、组织形式、勤务安排和装备保障,确保“护学岗”机制发挥实效。属地派出所要指导学校落实“一校一方案”,按照“三统一、三规范”执勤标准(统一布设护学岗位、统一设置护学标识、统一配备护学装备;规范护学时间、规范护学力量、规范护学培训)规范“护学岗”建设,建立落实由公安民辅警、学校保安员、教职工、学生家长和义警等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维护秩序、防范守护和应急处置作用。
(四)健全落实矛排化解机制。县教体局要指导学校常态化排查发现教职员工内部、学生之间、家校之间、学校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校闹”联动整治等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及时推动多元调处、源头化解,严防风险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引发涉校敏感案事件。县公安局及属地派出所要逐一摸排校园及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刑满释放、吸毒人员、涉访滋事等重点人员以及性格偏执、生活失意、心理失衡、行为失常的师生员工,逐一开展风险评估,会同基层组织加强重点关注和动态管控,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五)健全落实联合整治机制。县教体局要积极会同公安、文旅、卫健、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乱点和生产、销售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产品、食品。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整顿,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健全落实培训演练机制。属地派出所每学期不少于一次选派专业民警组织对辖区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进行校园安全防范处置能力培训实战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校园保安员实战化工作水平。县教体局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校园暴力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地震、火灾或校车事故等防范处置和应急演练。
(七)健全落实联动宣教机制。县教体局要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快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尤其要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衡量教育发展、办学治校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教育的生动性和实效性。各校要保证每名学生每月至少接受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一次结合家长会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县公安局及属地派出所要结合开学、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警营开放日等时机,发挥法治副校长“排头兵”作用,指导校园定期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性侵、防毒品、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法治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配合开展对“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引导学生增强自身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八)健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县教体局、县公安局要定期联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防范未成年人被侵害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校园欺凌、性侵等事件,及时复盘倒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责任未落实、措施未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各校要高度关心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学校按照标准设立心理辅导室,配齐配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强化落实心理筛查、咨询服务、干预转介等工作措施。公安机关对学生失踪、校园霸凌、校园性侵和伤害校园师生等案事件要立即处理、快速出警、快侦快破,依法严惩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由校(园)领导牵头的校园防自杀、防欺凌、防性侵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家校沟通和学生日常监督,及时收集苗头线索,及时介入、干预和矫治学生异常行为。
(九)健全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县教体局、县公安局要推动建立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分钟自救、3分钟互救、5分钟增援到位”的“最小应急单元”处置机制,即:校园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在校园保安员启动“一键报警”和呼叫救援的同时,学校第一时间组织安保工作人员、年轻男教师开展防卫自救;校园周边警力和群防群治力量3分钟内紧急到场支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同步调集巡防警力全面增援。各属地派出所、各校要按照“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校园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分类制定涉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生校园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十)健全落实经验推广机制。县教体局、县公安局要注重发现和总结校园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先行试点、总结推广的方式,培育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做法,加快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学习借鉴经开公安分局开展“同心护苗”实施“十个一”举措经验做法(详见附件2),将校园安全工作上升为“党政工程”,不断助推全县校园安全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构建校园安全治理新格局。
四、强化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组织部署。各派出所、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校园安全工作。要充分认清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细化工作台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部署推进落实。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各校要在属地党委政府在统一领导下,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强化各方密切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处的联动协调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发现、主动防范风险的能力水平。要紧盯突出风险隐患,加强部门配合,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发力、一抓到底、动态清零。要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和重视关心,积极推动将校园安全重大事项纳入党政工程,着力推动解决好制约校园安全长远发展的政策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切实为校园安全托底。
(三)强化督查问责,确保落地见效。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各校要充分发挥好平安建设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动落实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学校多方措施落细落实。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源头治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涉校案事件的单位和部门,要推动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约谈,严肃倒查问责;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开展交叉互查和多部门联合督查,督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联防联治各项机制措施真正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