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延期缴纳税款
二、事项内容:
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可由企业申 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 企业,可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 3 个 月。
三、政策有效期: 长期
四、服务对象: 纳税人
五、申请条件: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是指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 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 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 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进行核准。
六、办理流程:
1.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 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纳税 人出具《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清单》,代办转报省税务局;
4. 省税务局依照规定对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情况进 行审查核准,对数额较大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核准,应当进行 法制审核。
七、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已实名认证的无需提供) ;
3.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的报送条件为代理人代为办 理的情形需提供 (已实名认证的无需提供) ;
4.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的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 出申请。
九、申请方式:
1. 线上: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2. 线下:各县、 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十、承诺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各级县、 区级税务机关受理,省级税务机关核准。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周红钢
联系电话:0791-88531825
南昌市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缴费方式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调整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方式 二、事项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 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及应对疫情的决策 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 5 月 1 日起调整南昌市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方式, 由按年缴费调整为按月缴费。
三、政策有限期:
2022 年 5 月 1 日—长期
四、服务对象:
全市城镇职工参保单位 (人)
五、申请条件:
无, 由市医保局调整自有医保信息系统模块即可
六、申请时间: 无
七、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八、承诺办结时限:
无
九、办理部门: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齐政
联系电话:0791—83986857
南昌市国资系统实行 2022 年减租政策
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
二、事项内容:
( 一 ) 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 域内国有企业的房屋,2022 年减免六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国有 企业的房屋减免三个月租金。
( 二 ) 国有企业所属各级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的房屋,比照 国有企业的房屋,减免金额按不少于国有合计持股比例对应的金 额,出租企业与承租户平等协商后执行。鼓励企业按国有企业的 房屋标准减免。
三、政策有效期: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服务对象:
承租委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各级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的房 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条件:
符合政策要求承租企业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
六、办理流程:
( 一 )符合政策要求的承租户向出租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及证 明符合服务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条件的相关材料,出租企业 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通知承租户并给予减免。
( 二 ) 鼓励对老承租户实行“免审即享”新模式,各企业通 过梳理减租资产和承租户清单,对于现有材料能够证明其符合减 租政策的承租户,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直接予以减免。
七、申请材料:
( 一 )《租金减免申请》
( 二 ) 符合服务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条件的证明材料, 如:营业执照、根据国家统计局出台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 应的指标材料(也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个体私营 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 “助企 纾困服务专区”进行查询)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申请时间:
2022 年 3 月 25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
九、申请方式:
线下-- 向出租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收到完整申请材料起,20 个工作日以内。
十一、办理部门:
市国资委所属各出租企业
十二、咨询方式: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邹雪峰 13870091966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胡祖浩 13732917831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洪建华 13970967955 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余芳 13097286213 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熊伟坤 13767014008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聂嘉颖 15797761977
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刘鸣 13870069351 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廖佳莹 15170419248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应对疫情 水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应对疫情 水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二、事项内容:
事项一:对封控区、管控区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 年 4 月应缴交的自来水费给予 10%的补贴。
事项二: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 月份欠费不停
水,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三、政策有效期:
自发布之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四、服务对象:
事项一:封控区、管控区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事项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条件:
事项一:封控区、管控区域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已享受 水价优惠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参加)
事项二:无需申请
六、办理流程:
事项一: ①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用户向所属营业部门申请;
②营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一个抄表周期内执行
事项二:免申即享
七、申请材料:
事项一: ①水表所在地户号
②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所属社区或村委出具的封控区、管控区证明及其 他管控区证明材料 (写明企业名称、户号、封控时间、封控区、 管控区名称)
事项二:免申即享
八、申请时间:
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
九、申请方式:
事项一:符合申请条件的用户线下向洪城环境各营业网点、 供水服务中心申请
事项二:免申即享
十、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一:一个抄表周期
事项二:免申即享
十一、办理部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166
市政公用集团城南客服中心:井冈山大道 1103 号
市政公用集团城北客服中心:叠山路 409 号
江西洪城环境客户服务中心:朝阳洲中路 61 号
城东供水服务中心:城东大道中国石化加油站东北 350 米 城南大道营业所:新溪桥东路 (康泽园 15 栋)
长麦路营业所:新建区长堎镇长麦路与少华路口
望城营业所:新建区望城新东兴大道 655 号
城西供水服务中心:新建区长堎镇长征东路 181 号
城北供水服务中心:双港东大街 1568 号
湾里水司罗亭营业所:湾里管理局罗亭建昌大道 12 号 扬子洲水厂:扬子洲镇青扬北路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应对疫情 气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南昌燃气)应对疫情气 费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二、事项内容:
( 一 )对认定在封控区、管控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 年 4 月发生的管道天然气费给予 10%的补贴;
( 二 )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 月欠费不停气, 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三、政策有效期:
自发布之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四、服务企业: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用气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条件:
( 一 ) 10%气费补贴: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在用南昌燃 气管道天然气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经营 区域处在封控区、管控区内的,2022 年 4 月发生的管道天然气 费给予 10%的补贴。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 和财政收入在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房地产
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已享受优惠气 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 违约金减免:对受疫情影响的,且使用南昌燃气管道 天然气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 年 4 月因欠费产生的违约金 免申即享。
六、10%气费补贴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申报材料要求,将 资料提交到南昌燃气就近营业网点。
2. 南昌燃气对申报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企业地址是 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 当场调取抄表记录与申报单位确认用气量及用气金额,测 算补贴费用。
4.所有材料经南昌燃气审核通过后,补贴费用将以气费形式 划入申请企业关联燃气户号内。
七、10%气费补贴申请材料:
1.填写南昌燃气气费补贴申请表
2. 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属地政府或社区提供的属于封控区、管控区的相关证 明材料
八、申请时间: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九、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线下向南昌燃气各营业网点提交相关 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咨询方式:
24 小时咨询热线:0791-88612777 或 96166
燃气公司昌北营业处:庐山南大道 197 号
燃气公司城东营业处:北京东路 1198 号天泽园
燃气公司城南营业处:京山北路 188 号 (玉带明珠邮政住宅 小区旁)
燃气公司城北营业处:佑营街 97 号
燃气公司九龙湖营业处:南昌市新建区绿地悦城 E 区商业街
新建区燃气有限公司长堎营业处:新建区长堎镇融创—红谷 世界城 26 栋 102 铺 (子实路)
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南昌县澄湖北大道 1089 号
燃气公司赣江新区营业处:新祺周神农大道 45 号
南昌市关于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 担保贷款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事项内容:
对全市范围内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属确诊、 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的集中收治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 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放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 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继续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 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疫情期间
四、服务对象:
个人、小微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对全市范围内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属确 诊、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的集中收治集中隔离的“四类人 员”,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放款银行申请展期 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继续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2.优先办理对象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创 业者或小微企业。
六、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南昌市就 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贷前调查 (可通过视频调查方式);
4. 审查推荐;
5.银行核贷。
七、申请材料:
申请贷款展期所需材料 1.填写《南昌市受疫情影响创业担保贷款展期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
3.其他相关材料。
八、申请时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九、申请方式:
线上--1.微信公众号申请。手机微信搜索:“江西人社”公众
号,进入页面后点击“贷款申请”,按提示操作。
2.手机 APP 申请。下载“江西农商银行 e 百福”手机 APP,进 入页面后点击“创业贷”,按提示操作。
3. 电脑 pc 端网页版申请。登陆“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平 台”网页,网址 https://www.jxcydbdk.com/home,注册后,按提示 操作。
线下--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南昌市就业创 业服务中心。
十、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 中心
十二、咨询电话:
0791-83803828
南昌市餐饮经营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 暂停营业一次性资金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餐饮经营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一次性资金 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2022 年单位或所属门店实际 经营地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的,经所在县 ( 区 ) 核实后, 予以每家单位不超过 0.3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南昌市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印 发执行之日起生效
四、服务对象:
截至2022 年 4 月 30 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 (在库) 的 南昌市限上餐饮经营单位 (含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产业活动 单位),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且本单位或所属门店实际经营地在 2022 年 3 月 16 日-4 月 30 日期间, 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 的餐饮经营单位均可享受。所需资金由县 ( 区 )、开发区、湾里 管理局承担。
( 一 )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2021 年营业额
500 万元 (含) 以上的,给予每家单位 0.3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 贴;
( 二 )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2021 年营业额
500 万元以下的,给予每家单位 0.2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上述营业额数据以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中数据为准。2022 年 新入库餐饮经营单位依据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累计营业额, 参照上述标准享受。
六、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七、承诺办结时限:
以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诺时限为准 八、办理部门:
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南昌市商务局 陈旭
联系电话:0791-83883489
十、其他:
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申 报指南及内部工作流程,方便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免申即 享。
南昌市体育消费券 (南昌体育一卡通) 发放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体育消费券 (南昌体育一卡通) 发放
二、事项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和拉动市民体育消费水平和消费动力,扶持我 市体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发放 2022 年南昌 市体育消费券 (南昌体育一卡通)。
三、发放时间: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四、发放对象:
在昌人员
五、适用范围:
符合南昌体育消费券(南昌体育一卡通)发放活动相关条件 的体育教育培训机构
六、发放平台:
“i 南昌”微信小程序等第三方平台
七、金额设置:
总额度为 300 万元。
八、申请材料:
参与南昌体育消费券(或南昌体育一卡通) 活动的体育教育
培训机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体育教育培训机构概况,包括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培训 场地面积、设施设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项目的开放时间和价格列表,并加盖公章;
4.培训场馆权属证明,若为租赁场馆,需提供租赁协议,租 赁期限需一年以上;
5.提供游泳、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培训的体育教育培训 机构需提供对应的许可证;
6.教练资质证明;
7.疫情期间,体育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供做好疫情防控的说明 和承诺等材料。
九、申请时间:
自通知下发日起
十、申请方式:
线下向所在县区体育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刘俊
联系电话:0791-83986922
南昌市餐饮 、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
检测 、企业防疫 、消杀支出补贴
申报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餐饮、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企业防疫、 消杀支出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南昌市餐饮、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企业防疫、 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四、服务对象:
截至2022 年 6 月 30 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 (在库) 的 南昌市限上餐饮、零售经营单位 (含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产 业活动单位,统称为企业,下同),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 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对企业按照防疫要 求定期开展员工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支持;对企业防 疫消杀的支出,给予 50%补贴支持。所需资金由县 ( 区 )、开发
区、湾里管理局承担。
六、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 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 资金。
各县 ( 区 )、开发区、管理局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细 则。
七、申请材料: 1. 南昌市限上餐饮、零售企业纾困解难申请表; 2. 营业执照;
3.2022 年 3 月 22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企业开展员工核 酸检测费用发票;
4. 防疫、消杀物品购置发票 (如企业自行开展防疫、消杀工
作,须提供 );
5.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防疫、消杀服务合同 (协议),第三 方开具的费用发票 (如企业防疫、消杀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须 提供 );
6.相关费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
7.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第 1 项需提供原件,第 2—7 项需提供复印件
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 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以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诺时限为准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南昌市商务局 陈旭、蔡志强
联系电话:0791-83883489,83884222
十三、其他:
该政策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 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字〔2022〕 14 号 ) 第 11 条不 重复享受。
南昌市餐饮、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 企业防疫 、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
(2022 年 月 - 月 )
企业名称 |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
经营地址 |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
||
企业类型 |
□餐饮业 □零售业 |
||
核酸检测总 费用( 万元) |
防疫、消杀 (不 含核酸检测)支 出费用 ( 万元)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 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
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保供稳价
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保供稳价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在保供稳价方面给予 500
元一次性补贴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发布之日起至2022 年 7 月 31 日
四、服务对象:
南昌市主城区的“菜篮子”网点 (指销售蔬菜、肉制品等的经 营主体,不含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批发市场) 经营单位 (含法 人企业、个体经营户,统称为企业,下同), 已享受相关防疫补
贴政策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 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由企业注册地所在 的区 (开发区、管理局) 商务主管部门核定。所需资金由所在的
区 (开发区、管理局) 政府承担。
六、办理流程:
( 一 ) 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区 (开发区、管理局) 商务主管
部门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 二 ) 各区 (开发区、管理局) 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资 格及申报表审核并履行有关程序后,按规定兑现拨付资金。
各区(开发区、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细则。
七、 申请材料:
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保供稳价申请表。
八、 申请时间: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
九、 申请方式:
线下—— 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 (开发区、管理局) 商务主
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以区 (开发区、管理局) 商务主管部门承诺时限为准 十一、办理部门:
各区 (开发区、管理局) 商务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谌丽群
联系电话:0791-83884219
南昌市主城区“菜篮子”网点企业 保供稳价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
经营地址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目 前企业未享受相关防疫补贴,且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 相应责任。 公章: 2022 年 月 日 |
南昌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 费用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费用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在我市注册落户的A 级以上物流企业、省级重点商贸物 流企业,自费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开展了核酸检 测的,给予核酸检测费用补贴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四、服务对象:
在我市注册落户的A 级以上物流企业、省级重点商贸物流 企业。( 已享受相关政策或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条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对在 2022 年 3 月 22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企业按照防疫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的费用,给予 50%补贴支持。所需资金由县 ( 区 )、开发区、管 理局承担。
六、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所在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
门进行申请; 2.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
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履行有关程序 后,兑现拨付资金。
各县 ( 区 )、开发区、管理局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细 则。
七、申请材料:
1. 南昌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申请表 (格式见附件);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 电子执照或复印件);
3. 与核酸检测第三方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核酸检测相 关费用发票;
4.本企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名单。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 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以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承诺时限为准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 系 人:南昌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信息化科 章芷筠
联系电话:0791-83884218
十三、其他: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的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字〔2022〕14 号 ) 第 22 条与《南昌市 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第 8 条不重复享 受。
附件
南昌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员工 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
企业法人 |
企业地址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
核酸检测机构名称 |
|||
核酸检测次数 |
核酸检测 人数 |
||
申请减免金额 ( 元 )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且目前 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 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 章: 2022 年 月 日 |
南昌市邮政快递企业核酸检测 费用补贴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邮政快递企业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在我市注册落户并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邮政快 递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自费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为本企业在职员 工开展了核酸检测的,给予核酸检测费用补贴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四、服务对象:
在我市注册落户并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邮政快递 法人企业、分支机构。( 已享受相关政策的、失信行为在有效期 内的或有严重影响疫情防控规定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条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对在 2022 年 4-6 月期间,企业按照防疫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 50%补贴 支持。所需资金由县 ( 区 )、开发区、管理局承担。
六、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市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七、申请材料:
1. 南昌市邮政快递企业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申请表 (格式见附件);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 电子执照或复印件);
3. 申报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 构名录;
4. 与核酸检测第三方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核酸检测相 关费用发票;
5.本企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名单。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分支机构加盖法人企业公 章。
八、申请时间: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 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以市邮政管理部门承诺时限为准
十一、办理部门:
市邮政管理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 系 人:南昌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余乐文
联系电话:0791-86381973
附件
南昌市邮政快递企业重点人员 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快递业务经营 许可证号 |
||
法人代表 |
企业地址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
核酸检测机构名称 |
|||
核酸检测次数 |
核酸检测 人数 |
||
申请减免金额( 元 )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且 目 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 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 章: 2022 年 月 日 |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旅游景区纾困解难 扶持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旅游景区纾困解难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依法依规正常经营开放的全市A 级旅游景区,经所在县 区核实后,分别给予每家 5A 级旅游景区一次性 10 万元补助、 每家 4A 级旅游景区一次性 5 万元补助、每家 3A 级旅游景区一 次性 3 万元补助。
三、政策有效期: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
四、服务对象:
A 级旅游景区
五、申请条件:
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全市 A 级旅游景区
六、办理流程:
符合扶持条件的A 级旅游景区向属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进 行申请;由县 ( 区 ) 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联合县 ( 区 ) 财政局对申 请景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县 ( 区 ) 先行兑现。
七、申请材料:
《申请表》(见附件),景区申请报告,营业执照 (社会信用 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申报景区向属地县 ( 区 ) 文化旅游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 日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 ( 区 ) 文化旅游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沈锦康
联系电话:0791-83883831
附件
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旅游景区纾困
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
景区名称 |
景区等级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资金 |
||||
景 区受疫情 影响情况 |
(主要简述景区在 2022 年度受疫情影响经营发展情况) |
|||
县 ( 区 ) 文 化旅游部 门 、县 ( 区 ) 财政局审批 意见 |
签署意见并盖章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市文广新旅 局 、 市财政 局审批意见 |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影院纾困解难 扶持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影院纾困解难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我市所有影院按照每个座位 5 元给予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
四、服务对象:
全市所有影院
五、申请条件:
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影院
六、办理流程:
符合扶持条件的影院向属地电影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由县 ( 区 ) 电影主管部门联合县 ( 区 ) 财政局对申请影院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县 ( 区 ) 先行兑现。
七、申请材料:
《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 (社会信用代码证)、放映 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申报影院向属地县 ( 区 ) 电影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 日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 ( 区 ) 电影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南昌市文广新旅局电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0791-83883355
附件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影院纾困解难 扶持补助申请表
一、 申请人情况 |
||||
( 一 ) 以下内容由法人单位填写 |
||||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
法人代表 |
电 话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联系地址 |
||||
影院座位数 |
申请补贴金额 |
|||
二、市、县 ( 区 ) 电影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署意见并盖章) |
||||
县 ( 区 ) 电影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文广新旅局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星级旅游饭店 、绿色 旅游饭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纾困解难 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依法依规经营的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发放纾困扶 持补贴,经所在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给予每家 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予以 0.8 万元的一次性纾困扶持补 贴,每家酒店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三、政策有效期: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
四、服务对象:
截至2022 年 4 月 30 日仍具备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 资格的南昌市星级旅游饭店及绿色旅游饭店 ( 统称为企业,下 同 )。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
六、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提交有关 申请材料;
2.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受
理相关申请材料,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合格后,各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文化和旅 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七、申请方式:
线下-- 向营业地址所在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相 关材料
八、申请材料:
1.《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 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 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
3.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资格证明材料(证书、批文、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
上述申请材料第 1 项需提供原件,第 2—3 项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企业公章。
九、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十、申请方式:
线下—— 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县 ( 区 )、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部门:
各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十三、咨询方式:
联络人:具体咨询所在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具体咨询所在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附件
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星级旅游饭店、 绿色旅游饭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
经营地址 |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
|||
企业类型 |
□ 星级旅游饭店 □ 绿色旅游饭店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真实性承诺 |
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 区 ) 文化和旅游 部门、县 ( 区 ) 财政 局审批意见 |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旅行社服务网点 纾困解难扶持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应对疫情帮助旅行社服务网点纾困解难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依法依规经营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发放纾困扶持补贴,经所 在县 ( 区 ) 核实后,给予每家旅行社服务网点 0.3 万元的一次性 纾困扶持补贴,同一经营地址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只享受一次,不 得重复申报。
三、政策有效期: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
四、服务对象:
2022 年 3 月 12 日之前在南昌市各县 ( 区 ) 备案的旅行社服 务网点。
五、申请条件: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营业执照,为 存续状态。
2.旅行社服务网点已按照《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向所在 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六、办理流程:
1.旅行社服务网点填写《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旅行社服 务网点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属旅行社盖章 同意后,向所在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 关申请材料;
2.各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 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公示等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七、申请材料:
1.《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旅行社服务网点纾困解难扶持 补助申请表》;
2.旅行社服务网点营业执照 (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 3.旅行社服务网点实际负责人身份证 (交复印件,查验原
件 ) ;
4.2022 年 3 月 12 日处于合同期内的房屋使用证明 ( 自有私 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有关房产证 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 。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线下-- 向营业地址所在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相 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具体咨询所在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具体咨询所在县 ( 区 )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附件
南昌市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旅行社服务网点
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
旅游网点 名 称 |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
经营地址 |
申请人及 联系电话 |
||
申 请 人 真实性承诺 |
本人为旅行社服务网点实际经营人, 已明白有关申请要 求,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 签名 (按手印 ): 年 月 日 |
||
所属旅 行社 审批意 见 |
我公司 经营,该申请人 |
服务网点依法依规 为此服务网点实际经营人,同意此 |
|
网点向政府申请旅行社服务网点纾困解难补助,请旅游行政 主管部门支付至我公司该网点申请人的本人实名银行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支付款项至上述银行账户内所产生的 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全部自行承担。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 区 ) 文化和旅游 部门、县 ( 区 ) 财政 局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南昌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纾困扶持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纾困扶持措施
二、事项内容:
( 一 )减免出租车驾驶员一个月的承包租金,对落实租金减 免一个月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予以经营权延期3 个月的奖励;
(二)对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届满后予以 经营权延期 3 个月。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5-2032/05
四、服务对象: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
五、申请条件:
( 一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或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应在车 辆经营期限届满前 30 日 申请办理车辆一次性延长经营期限手 续。延长时间自车辆经营期限届满后第一 日开始计算,延长期限 不超过 3 个月 ( 90 日 ),每车只能办理一次。
(二)车属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符合延长经营期限条件的车辆 可在本轮或下一轮经营期限内申请办理延长经营期限手续;在本 轮或下一轮车辆经营权期限届满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视为自 动放弃,不再以任何形式办理延长 3 个月的经营期限手续。
六、办理流程:
( 一 ) 申请。凡符合延长经营期限办理条件的车辆,车属企 业或个体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车辆延期经营申请。申请人 应事先查验车辆相关营运保险、检验有效期限以及客运违章记录 等情况,对照办理条件提出申请,并领填《疫情期间登记在册巡 游出租汽车一次性延长经营期限申请表》。
(二) 受理。由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负责受理车辆延期经营申请。申请人应一次性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清单见第七条)。
(三)初审。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受理车辆延期经营申 请后,经初审符合办理条件的,按程序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
( 四 ) 复核。市交通运输局对申请情况进行复核,符合相关 要求的,予以批准一次性延长 3 个月 ( 90 日 ) 经营期限,并在 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权资质证》备注栏中签注经营期限和 日期。
(五)后续更新。车辆延长经营期限届满需更新继续经营的, 由车属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车辆更新手续, 办理车辆更新手续时应查验其延期经营情况。
七、申请材料:
( 一 )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1.《疫情期间登记在册巡游出租汽车一次性延长经营期限申 请表》。
2.车辆《经营权资质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 印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险保 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落实减免出租车驾驶员一个月的承 包租金的相关证明。
(二) 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
1.《疫情期间登记在册巡游出租汽车一次性延长经营期限申 请表》。
2.车辆《经营权资质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 印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险保 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2022/05-2032/05
九、申请方式:
线下-- 向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十、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罗成
联系电话:0791-87837920
南昌市关于规上服务业企业扶持政策的
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实施服务业企业扶持政策
二、事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予以一次性资金补贴。
1.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五类服务业企业,经营地在封 控区、管控区内的予以每户 3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其他区域 内的予以每户 1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2.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四类服务业企业,经营地在封控区、管控区内 的予以每户 2 万元一次性资金补贴,其他区域内的予以每户 0.5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1-2022/06
四、服务对象: 企业
五、申请条件:
申报企业为2022 年 6 月底前在国家统计局名录库内且正常
经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包括以下行业:( 1 ) 交通运输业;(2) 邮政业;( 3 ) 商务服务业;(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7) 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 租赁业;(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六、办理流程:
1.市发改委按照全市政策兑现安排组织开展政策兑现工作, 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根据要求梳理报 送符合条件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名单至市发改委,封控区、管控区 内企业名单应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确定;
3.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先后对企业名单进行复核,提出审核 意见;
4. 市发改委形成政策兑现资金计划商市财政局同意后报市 政府审定;
5. 市财政局按照经市政府的批复将补贴资金分解下达至相 关县区;
6.相关县区按资金计划将补贴资金下达至相关企业。
七、申请材料: 无 (免申即享)
八、申请时间: 无需企业申请
九、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由各县区根据要求梳理符合条件的规上服务业企 业名单报送,具体时间待正式通知。
十、承诺办结时限:
40 个工作日内 (其中:1.各县区初审转报 10 个工作日内;2. 市发改委审核 5 个工作日内;3.市统计局复核 5 个工作日;4.市 财政局复核 5 个工作日内;5.市政府复核 5 个工作日内;6.市财 政局资金下达 5 个工作日内;7.资金到达县区财政后5 个工作日 内下达至企业。)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科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黄如桃
联系电话:0791-83884003
南昌市关于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实施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
二、事项内容:
将物流业列入 2022 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扶持领
域,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1-2022/06
四、服务对象: 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在南昌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 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 申报项目原则上为 2021 年以来新开工的在建项目,并在 2023 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 关规定, 已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前置手续,项目建设资 金能落实到位。原则上 1 个企业只能申报 1 个项目,已获得其他 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3.其他在申报通知中列明的条件。
六、办理流程:
1.发改部门按计划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 申报时间、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项目申请单位向属地发改部门进行申报,由属地发改部门 会同财政部门初审通过后推荐至市发改部门;
3. 市发改部门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县区上报项目进行审
核,经复核、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公示等相关程序后联合市财政 部门报请市政府批准;
4.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批复,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申请材料:
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主要包括:
1.项目申请表 (详见度申报通知);
2.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申报通知);
3.项目基本情况;
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5.项目批文 ( 审批、核准、备案 );
6.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材料;
7.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
8.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9.相关合同、协议、发票票据、付款凭证等;
10.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承诺书。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线上-- 南昌市政务服务网或赣服通 APP
线下--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发展改革部门 (服务业 发展局)
十、承诺办结时限:
55 个工作日内 (其中:1.各县区初审转报 10 个工作日内;2. 市发改委审核 5 个工作日内;3.第三方评审 15 个工作日;4.市发 改委复核 5 个工作日;5.市财政局复核 5 个工作日内;6.市政府 复核 5 个工作日内;7.市财政局资金下达 5 个工作日内;8.资金 到达县区财政后5 个工作日内下达至企业。)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科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黄如桃
联系电话:0791-83884003
南昌市对受疫情影响的建设工程 予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对受疫情影响的建设工程予以财政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辖区内在 2022 年 3 月 12 日前已开工但受疫情影响按政府 要求采取停工措施的市、 区在建的建设工程 (不含小散工程), 按建设工程项目给予 3 万元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5—2022. 12
四、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土建施工项目(不含 小散工程) 的施工单位。
五、申请条件:
2022 年 3 月 12 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已开工的房建市政土 建施工工程因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采取停工措施的工程,同一 工程项目获市、 区两级补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六、办理流程: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向所在地县区住建部门按 规定提出申请;
2.县区住建部门按规定开展补贴申报的受理认定工作;
3. 申请项目的现场监管部门对项目的开工、停工情况初审认 定;
4. 申请项目初审认定后报属地县区住建部门评审,经评审后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属地财政部门审核,资金由县区先行兑 现。
七、申请材料:
1.南昌市受疫情影响建设工程财政补贴申请表;
2.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3.2022 年 3 月 12 日前已开工证明材料及盖章复印件;
4.2022 年 3 月 12 日前开工后因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采取 停工措施的证明材料及盖章复印件。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在建工程所在县区住建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具体咨询县区住建部门
十一、办理部门:
各县区住建局。
十二、咨询方式:
具体咨询县区住建部门。
附件
南昌市受疫情影响建设工程财政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 |
社会统一代码 |
||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
施工许可证编号 |
||
开工时间 |
受疫情影响按政 府要求停工时间 |
||
申请单位承诺 |
我公司承诺**项目于**年**月**日前已开工但受疫情影 响按政府要求于**年**月**日采取停工措施,已明白有关申请 要求,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 |
||
单位盖章 |
承诺人: 时 间: |
||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 监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住建 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南昌市企业信用修复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企业信用修复
二、事项内容:
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
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 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1-2022/ 12
四、服务对象: 全市企业
五、申请条件:
( 一 ) 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
“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已满 3 个月。
(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已满6 个月。
六、办理流程: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 击“行政处罚”栏“在线申请修复”, 根据提示下载相关资料模板填写并上传材料。
七、申请材料:
( 一 ) 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 1.信用修复承诺书 (材料一 ) ; 2.行政相对人 ( 申请单位) 主要登记证照 (材料二) ;
3. 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三) ;
4. 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 息信用修复表》 (材料四) 。
备注:选择由信用主管部门修复方式提供材料一、二、三。 选择由行业主管部门修复方式提供材料一、 四。
( 二 )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
1.信用修复承诺书;
2.行政相对人 ( 申请单位) 主要登记证照;
3. 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
4.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5.信用报告。
八、申请时间:
2022. 1.29-2022. 12.30
九、申请方式:
线上提交。 在 “ 信用中 国” 网站提交相关材料, 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十、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信用中心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宋霜
联系电话:0791-86382611
南昌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信用修复 非接触式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信用修复非接触式办理
二、事项内容:
( 一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 二 )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三、政策有效期: 2020/06 —长期
四、服务对象: 企业
五、申请条件:
( 一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条件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 3 年内,符合下列 情形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 名录:
1. 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 经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2. 因未按规定公示有关即时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 履行相关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
3. 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 已经更正其公示的有关信息的;
4. 因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已经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通过 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二)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条件
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 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 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 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 以申请信用修复:
1. 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 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 罚;
4.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六、办理流程:
( 一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1.企业通过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点击“异常名录 移出”模块,网上提交移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2.市场监管部门查实确认,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移出的决定;
3.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江西) 地方频道, 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进入企业界面,再点击“信用修复”模 块,注册登录后下载《江西省失信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表》 《承诺书》;
2.企业如实填写并加盖印章,经处罚机关签署意见、盖章;
3. 上传上述两种信用修复材料及罚款到帐凭据等佐证材料 的扫描件或照片。
七、申请材料:
( 一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材料
1.《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
5.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同情形, 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材料
1.《江西省失信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表》; 2.《承诺书》
八、申请时间:
工作日时间
九、申请方式:
线上—— 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江西) 地方频道 线下—— 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张菁
联系电话:0791-88560127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 年 5 月 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