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行政执法案件13起,其中盗伐林木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起,擅自开垦林地5起,无证运输木材2起。
2018年行政执法案件17起,其中非法开垦1起,盗伐林木案件3起,破坏林地1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5起,开垦林地6起,无证运输案件1起。
2019年行政执法案件10起,其中非法开垦1起,盗伐林木案件4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起,擅自开垦林地案件3起。
2020年行政执法案件18起,其中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收购木材1起,非法开垦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0起,野外用火案件3起。
2021年行政执法案件共37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1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1起,非法开垦6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8起,非法收购林木1起。移交刑事案件13起。